田东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2020年第3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广西万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 广西万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31号航洋国际城2号楼1520号
二、 基本情况
2019年11月22日,深圳市汉成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以快递形式向广西万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并寄出书面质疑函,2019年11月29日广西万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收到质疑函后于当日向深圳市汉成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出具《对防艾宣传品的质疑函拒收回复》函,对深圳市汉成印刷包装有限公司的质疑拒绝回复。
三、 处罚依据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三条规定。
四、 处 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广西万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五、 处 罚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田东县财政局
2、联系人: 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3、联系电话: 0776-5227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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