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规定,现将本机关对“靖西市商务局龙邦国检试验区智能化设备及龙邦进境水果指定口岸设施设备采购项目(A标段)(项目编号:GXBSZC2018-G1-006-HY)”政府采购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靖财采决〔2018〕2号
靖西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
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情况
投诉人:
百色市鼎鼎网络工程有限公司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城东火车站站前大道70号广结良园第A5幢1-5层G203号
法人代表:韦敬德 联系电话:0776-2839969
被投诉人:
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苏定积 联系电话:13977318498
地址:百色市西园路移民办综合楼二楼 邮编:533800
项目负责人:覃丹 联系电话:13877645400
投诉事项:
靖西市商务局龙邦国检试验区智能化设备及龙邦进境水果指定口岸设施设备采购项目(A标段)(项目编号:GXBSZC2018-G1-006-HY)二、
事实根据
投诉人就靖西市商务局龙邦国检试验区智能化设备及龙邦进境水果指定口岸设施设备采购项目(A标段)(项目编号:GXBSZC2018-G1-006-HY)的公开招标文件于2018年2月5日向被投诉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2018年2月6日作出质疑答复,因对质疑答复不满, 投诉人于2018年2月7日向本机关进行投诉,本机关予以正式受理,本机关依法向被投诉人送达了《提出答复和暂停采购活动通知书》,并作出暂停项目采购活动的决定。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取证,经依法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三、
审查情况
投诉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的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的设置条件中“具有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三级)以上认证证书资质”属于不合理、不合法要求。
国务院在2014年1月28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中已取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项目”,该资质已经不再是法定资质。
本次项目招标文件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列为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项,为实质性条款违法,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第十八条、十九条的规定,认定采购活动违法,责令被投诉人修改完善招标文件。
四、
处理决定
根据项目审查情况,投诉人投诉事实成立,责令被投诉人修改完善招标文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靖西市人民政府或百色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靖西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靖西市财政局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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