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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发布公告 购买法律顾问服务

2021-07-21 16:39:18

安徽省财政厅日前印发了《关于购买法律顾问项目的公告》。

工作要求:提供一个至少由律师合伙人领衔的不少于5人的律师服务团队,该律师团队需熟悉财税政策和财政法律法规,熟悉财政业务。同时,律师事务所派一名专职律师来财政厅坐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服务内容:协助财政厅提出立法建议;参与草拟、审查财政厅有关文书;参与重大财政事项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参加有关项目谈判、协商和纠纷的处理协调;代理财政厅进行诉讼活动或者仲裁案件;接受财政厅委托,进行有关法律事务调查并提供相关调查资料;参与财政厅法治知识培训、普法宣传、行政复议等工作;解答法律咨询;为财政厅法律事务提供《法律风险提示》《律师意见书》等;参与其他涉法工作。法律顾问服务期限为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合同自动顺延一年。法律顾问费用分为年基本费用和单件行政诉讼案件代理费用(两项费用全年累计不超过当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具体费用标准由律师事务所分别报价。

必须提交的资料:1、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复印件)。2、律师团队律师姓名、执业证书(复印件)。3、成立年限:提供成立年限证明。4、资质及荣誉: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律师事务所或指定的服务律师所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证明(以司法部门或者律协颁发为准)。5、工作业绩: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律师事务所与省直以上行政机关签订的法律顾问合同;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律师服务团队成员代理过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等方面诉讼案件,代理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划拨等方面的诉讼案件或者服务。(代理案件,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代理服务,提供法律意见书。)6、律师事务所职业律师人数:提供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执业律师姓名、执业证编号。上述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在合肥市市区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分所,上述内容应只包含分所的数据。

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请于7月26日下午5点半之前,将公告中提及的资料装订、密封,一式五份送至省财政厅办公大楼1207房间(地址:合肥市阜南路2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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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王立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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