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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说】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必须先缴纳代理费吗?(第269期)

2025-06-24 15:05:50

​一家供应商近日咨询: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供应商先交纳代理服务费,才能领取中标通知书,这种做法合规吗?答案是不合规。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

由此可见,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发出通知书,并且同时要在指定媒体上公告采购结果。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且不得先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再发出通知书。

综上所述,无论供应商是否交了代理费,代理机构都应在法定期限内发出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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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冯静莹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投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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