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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辽阳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报告

2024-12-16 12:35:10

2022年辽阳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报告

省财政厅: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辽阳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辽市财采〔2022〕125号)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2022年9月-12月我局对符合条件的辽阳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开展了监督评价工作,现将监督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按照“标准统一、两级联动、分类评价、逐步推进”的原则,针对代理机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执业情况进行深度检查。

  (一)监督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辽阳市监督评价工作主要针对代理机构2021年执业情况,共选取27家成长型代理机构,分别是辽宁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阳协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天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志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辽阳市建厦招投标有限公司、辽宁通远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城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阳鑫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辽宁晨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辽宁旭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阳北方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辽宁时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阳天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永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昌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双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浩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阳建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众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华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辽阳振华招投标有限公司、辽宁永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阳市设计院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辽宁衡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富隆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本次监督评价项目是从代理机构和县(市)区财政部门报送的2021年度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中选取,其中辽阳建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抽取7个项目,辽宁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抽取6个项目,辽宁永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抽取6个项目,辽宁永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抽取5个项目等,总项目数为70个。采购方式以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及竞争性谈判为主。

(二)监督评价内容

辽阳市财政局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对被监督评价代理机构执业情况开展工作,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有关制度办法、规范性文件等,根据企业从业人员数量、业绩等因素,按照成长型进行评价。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业绩与人员情况、管理情况、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4个一级指标以及11个二级指标。

(三)项目检查内容

项目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采购代理委托、采购需求制定、采购方式选择、采购文件编制、评审准备、组织评审、信息公告、合同管理及履约验收、保证金管理、档案管理、质疑答复等方面。

(四)监督评价工作组人员构成

   辽阳市财政局:王兆丰、金元钢。

所属县(市)区财政局:陈宏新、李雪、潘利群、刘宇宏、杨华、宿文迁、王云。

   二、监督评价及项目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评价指标体系得分情况

1.企业基本情况(10%)

     

   企业基本情况普遍较好,有10家代理机构取得满分10分,评价的27家代理机构平均分达到7.93分。

2.企业业绩与人员情况(30%)

企业业绩与人员情况普遍较好,大部分代理机构得分集中在10-30分之间,评价的27家代理机构平均分为10.78分。

3.企业管理情况(40%)

企业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比较集中,扣分主要集中在采购需求制定(3分)、采购文件编制(5分)两项,评价的27家代理机构平均分为28.70分。

   

4.企业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20%)

企业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未发现问题,评价的27家代理机构均取得满分20分。

  (二)项目检查情况

   本次检查的70个政府采购项目中,根据评价指标体系“3.2项目执行情况”的评价内容,具体问题如下:

   1.具体项目执行过程中,比较典型、集中出现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10个方面:

问题1:要求购买采购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等资格审查资料,有42个项目存在此类问题。

问题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但有的项目仍在执行原文件(财库〔2011〕181号),有22个项目存在此类问题。

问题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未按要求标注使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二款的具体情况和原因,有26个项目存在此类问题。

问题4: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有69个项目存在此类问题。

问题5:以信用等级报告AAA级作为打分条件,有22个项目存在此类问题。

问题6:以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质量为评分依据,有14个项目存在此类问题。

   问题7:归档材料中无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有24个项目存在此类问题。

问题8: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与中标(成交)通知书未同时发出,有19个项目存在此类问题。

问题9:投标(响应)保证金未按时退还或者无保证金退还材料,有43个项目存在此类问题。

问题10:投标(响应)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仅限于电汇,未接受保函,有16个项目存在此类问题。


问题项目占抽取总项目百分比


   2.除上述外,还有以下几个问题:

   问题1:中标结果公告无主要中标标的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

问题2:招标方式选择错误,工程类项目采用了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问题3:档案中无音像资料。

问题4:评审办法中以财务报告盈利为评分依据。

问题5:采购人评标代表参加开标活动。

问题6:评审专家客观分评分不一致。

问题7:付款方式中,预留无法律依据的3%质量保证金。

问题8:委托代理协议没有明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三、工作建议

(一)加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宣传和落实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但在本次检查中发现很多代理机构未按照46号文件的最新规定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及不符合省财政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相关规定。下一步,应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宣传力度,推动地方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帮助政府采购当事人更好的理解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进一步加深对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认识,提高采购单位业务能力,规范政府各部门采购程序及采购方式,强化采购意识,为依法依规开展采购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提高人员专业水平,强化队伍素质建设

现行政府采购领域涉及的政策规章更替相对频繁,专业性要求不断提高,因此,需要采购代理机构不断提升专职从业人员水平,通过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的方式,加强对政府采购政策、采购单位内控管理、采购方式运用、采购文件编制及采购评审实际操作等问题的学习,提高采购具体实务能力,规范采购行为,降低法律风险,防范廉政风险,提高采购效率。

  (三)引导推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转型

依照《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及财政部提出的具体改革目标和实施路径,引导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由程序性向导向性发展,深入到采购单位前期的采购需求、采购计划编制、采购意向公开等环节,为采购单位提供市场调研、风险把控等前期咨询服务,鼓励代理机构增加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绩效管理等后期综合服务。采购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代理机构执业能力的管理,建立定期考核检查制度,提高代理机构执业水平。

  (四)加强信息化管理

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是深化政府采购改革的必经之路,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工作与信息化技术相融合。建议统一布局,各级预算单位利用统一的平台进行数据推送,让数据多跑路,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对政府采购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实时反映政策落实中的问题,建立起跑线上政府采购全过程有痕可查,督促及时整改,不断提升工作质量。

附件:2022年辽阳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情况汇总表

                                   辽阳市财政局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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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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