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瑶海区财政局关于广东粤壮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广东粤壮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 广东粤壮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2、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会展南五路1号1201
二、 基本情况
广东粤壮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为瑶海区道路绿化管养(1-7包)项目第4包中标供应商。经查实,2023年6至12月期间该项目实际履约主体并非该公司,存在将政府采购项目转包的违法事实。
三、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
四、 处 罚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共计人民币贰万壹仟捌佰捌拾肆元贰角陆分(¥21884.26元)
五、 处 罚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合肥市瑶海区财政局
2、联系人: 吴先生
3、联系电话: 64497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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