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质和业绩能否互相使用?
母公司与子公司作为相对独立的法人,参加政府采购时应具备各自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其资质和业绩不能互相使用。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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