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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投诉处理信息公告

2024-08-26 09:52:35

一、项目编号

: 310110000240606106760-10124095 

二、项目名称

: 杨浦区流动人员档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包件3)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 江西东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大桥街道大桥工业园350号            

被投诉人: 上海市杨浦区就业促进中心(上海市杨浦公共人事服务中心) 、上海哈复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杨浦区江浦路728号、上海市杨浦区临青路430号4号楼5楼C506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            

当 事 人: /            

地     址: /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局提起投诉,本局于2024年7月16日依法受理。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1、评分规则分值设置未与量化指标相对应;2、招标文件中的“温湿度测控系统(10点位)”、“库房十防区域管控及展示平台”▲条款功能,投标单位只要能提供系统功能界面图片或视频就可以证明具有该功能。评分中约定出具指定内容的功能检测报告不具有客观性、公允性,明显是在排斥潜在投标人,该要求不合规、不合法;3、招标文件要求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4、招标文件要求的“智能密集架控制系统提供适配国产操作系统及数据库认证证书”,投标单位能提供适配承诺具可,此条款作为评分要求则涉嫌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本局于2024年8月16日作出投诉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第八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

处理结果:
投诉事项2、4成立,投诉事项1、3不成立。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本局决定如下: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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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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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
      上海 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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