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警用装备馆供应商征集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警用装备馆供应商进行公开征集,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一、电子卖场介绍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以下简称电子卖场)是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重要子系统,是依托互联网,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技术,实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全流程网上自主交易和动态监管的公共服务平台。
电子卖场划分为“三馆一超市”,包括集采馆、特色馆、行业馆和网上超市。
集采馆适用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活动,内设集采商城、定点集市、批量集采,共三个业务单元,分别适用于通用货物采购、定点服务和工程采购、批量集中采购。
特色馆适用于落实支持创新、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采购活动。
行业馆适用于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活动。警用装备馆属于行业馆之一,采购方式包括直接订购、网上竞价、电子反拍和定点采购。
网上超市适用于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采购活动。
二、征集介绍
为进一步提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程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扩大交易服务范围,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家和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有关精神以及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 38号)文件有关要求,电子卖场供应商实行承诺准入制,实现供应商自主申请、承诺进驻、动态管理。
三、征集供应商范围
本次征集的供应商范围具体如下:
(一)行业馆(警用装备馆)的厂商。
(二)行业馆(警用装备馆)的定点供应商。
厂商是指生产制造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商品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品牌方。
定点供应商是指符合国家或行业执业要求,提供定制化服务或施工的供应商。
四、征集商品范围
(一)警用装备馆(警用商城):弹夹套、快拔枪套、伸缩警棍(GA886一2018)、催泪喷射器(GA884一2018)、金属手铐(GA1512一2018)、警用刀具、强光手电(GA883一2018)、催泪喷射器套、多功能腰带(GA890一2018)、警棍套、手电筒套、警用防刺服、警用防割手套、急救包、警用水壶、警用装备包、4G/5G传输型执法记录仪、通用型执法记录仪、小型便携式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站、立式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站。
(二)警用装备馆(定点集市):反恐应急装备维修保养。
如征集商品范围发生变化,将通过电子卖场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警用装备馆采购人范围
广东省各级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和司法机关。
六、供应商进驻条件
供应商进驻实行承诺准入制,即承诺满足以下进驻条件的供应商均可申请进驻。
(一)通用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承诺满足《供应商承诺书》要求。详见附件3。
(二)厂商资质要求
1.参与报名的供应商应当是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电子卖场交易平台协议供货入围供应商,且目前在交易平台上正常经营的供应商(提供装备中标通知书及当天电子卖场在售截图)。
2.销售带有警徽标志的制式装备的供应商必须为获得公安部主管业务部门许可的生产企业。
3.参与报名的供应商应当在广东省公安厅装备管理系统完成注册备案。(详见附件2《广东公安警用装备供应商管理系统-生产商操作指引》)
(三)定点供应商资质要求
1.反恐应急装备维修保养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盖章版附件3《供应商承诺书》)。
七、入驻供应商及其上架产品管理要求
1.供应商入驻后应尽快通过广东省公安警用装备管理系统政务外网端登记注册,获得企业代码方能上架相关产品。
2.在入驻期间,供应商必须每年3月1日前,将在售装备送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在行业馆公示检测报告(供应商首次入驻时需提供今年最新的检测报告响应需求并公示)。
3.供应商有义务配合广东省公安厅相关业务部门对所售装备进行质量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入厂审核、装备抽检、在用装备检测等监督方式,因装备检测造成的装备空缺由供应商负责补充。
4.上架产品价格管理。协议供应商在警用装备行业馆上架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电子卖场交易平台和该供应商在其他省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交易平台协议供货价格。
八、供货要求
1.所有货物类订单完成后,应在公安厅装备管理系统根据订单内容获取装备编码。
2.属于《广东省公安机关警用装备数字标识制作指南(试行)》要求的品目,其商品在供货时应按照制作指南安装数字标识,详见附件4《广东省公安机关警用装备数字标识制作指南(试行)》。
九、供应商进驻流程
供应商进驻流程全部在线办理,分为2步:注册账号、申请角色,详见附件1《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系统使用手册(供应商)》。
1.注册账号。申请进驻电子卖场的供应商应在新版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o.czt.gd.gov.cn/)注册账号。
2.申请角色。供应商在【自助服务—协议管理】菜单申请对应角色(厂商、经销商(厂商需同时申请经销商角色才可以报价上架)、定点供应商)。
十、联系方式
电子卖场运营服务机构:400-183-2999。
相关操作指引及资料可以在新版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下载。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2021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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