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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财政局关于对兴山县2024年动物防疫物资及牛羊无疫区建设采样检测耗材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4-07-30 00:00:00

兴山县财政局关于对兴山县2024年动物防疫物资及牛羊无疫区建设采样检测耗材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30 10:55发布单位:兴山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兴山县2024年动物防疫物资及牛羊无疫区建设采样检测耗材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秀妍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姚砦路133号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2-4层

被投诉人:湖北上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兴山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妃台路8号3楼、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3号

相关供应商1:武汉大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武珞路717号兆富国际大厦1002室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河南秀妍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因不满意兴山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湖北上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兴山县2024年动物防疫物资及牛羊无疫区建设采样检测耗材》(420526-2024-00263)作出的质疑答复,按照政府采购投诉程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单位于2024年6月24日收到投诉人提交的投诉书,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武汉大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利用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谋取中标、成交。
投诉请求:
1、请兴山县财政局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暂停采购活动。
2、请兴山县财政局认定武汉大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并取消其中资格。
3、请兴山县财政局对武汉大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理。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收到投诉书后,于6月25日下达了暂停采购活动的通知书,并向被投诉人发送了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同时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致函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地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上海市徐汇区新型工业化推进办公室,商请其对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是否为中小企业予以认定。
现被投诉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了书面回复,并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和法规政策依据。上海市徐汇区新型工业化推进办公室经过审核认定,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工业行业的中型企业。
根据投诉内容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投诉人以及相关当事人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兴山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兴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兴山县财政局

2024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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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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