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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里藏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4-07-28 00:00:00

木财〔2024128

          木里藏族自治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

项目名称:

 木里藏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木里县2024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34222024000052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凉山州展瑞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德凤     联系电话:18882897644

 址:

西昌市长安西路256号嘉月台顺丰速运

被投诉人

1

木里藏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人

老师       联系电话:0834-6523480 

被投诉人

2

琨王新能(成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先生     联系电话: 18382495845

地址:

西昌市长安南路西昌金都停车场背后2

三、

基本情况

木里藏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木里县2024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采购项目2024515发布采购公告投诉人于2024522日获取招标文件,2024530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202467被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因不满意质疑答复于2024613向我局邮寄《投诉书》,我局于2024614收到《投诉书》并依法受理,截止投诉受理阶段,该项目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四、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采购方式运用不合理。

投诉事项2:采购标的技术参数不明确。

投诉事项3:本次采购项目中,评审因素未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属于将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中没有提出要求的内容设置为评审因素,违背政府采购相关要求。本项目评分表“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等部分评分内容在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中没有提出要求,却在评分表中进行设定,未与采购需求和商务要求相对应,明显不符合规定。

投诉事项4:该项且评分标准中“项且实施方案”、“售后服务”等部分内容增加了专家自由裁量权,属于非法控标。

五、

投诉审查结果

投诉事项1-4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第(二)项规定处理如下:

   驳回投诉

   投诉人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木里藏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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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木里藏族自治县
      四川 投诉处理 木里藏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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