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财政局关于萧县石记刻字社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萧县石记刻字社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 萧县石记刻字社
2、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城镇中山路109铺
二、 基本情况
本机关接到有关单位反馈的问题线索,并经本机关调查,当事人于2022年6月28日在“萧县免费为新办企业提供印章刻制服务采购项目(一包至五包)(项目编号:EP-XXCG2022081)”中存在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的行为。以上事实有当事人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质询函回复、问询笔录等证明材料在案佐证。
三、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四、 处 罚
处以本次采购项目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即人民币柒仟陆佰伍拾元整(小写金额:7650元)
五、 处 罚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萧县财政局
2、联系人: 邵女士、汪先生
3、联系电话: 0557-5011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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