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霖佳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良庆区那陈镇20万套蛋鸡合作项目(二期)( NNZC2024-G1-080162-LJZX)质疑答复函
质疑供应商:河北新睿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刘娜
地址:定州市西城区铭阳商厦9层916
联系电话:15533272111
我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收到贵公司以邮寄方式递交的关于良庆区那陈镇20万套蛋鸡合作项目(二期)(NNZC2024-G1-080162-LJZX)的质疑函,针对贵司所提质疑事项,我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认真核实。针对贵司质疑事项,我公司现作出以下答复: 质疑事项: 质疑答复:
中标单位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提供虚假制造商,属提供虚假材料谋求中标。
经核查,根据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中标单位广西南宁弘胜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微型企业。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并无特定资格要求和特定条件,所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并不代表能否参与本次项目投标的资格条件和中标条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为格式化文件,根据标书要求,广西南宁弘胜科技有限公司已经按照标书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广西南宁弘胜科技有限公司符合中标资格。因此,贵公司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90号) (四)切实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不得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确定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的依据或条件”,贵公司仅以中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推断中标人的生产能力,从而推测中标人声明函的真实性,并猜测中标人提供虚假制造商来谋取中标,以上质疑均未提供质疑事项相应的事实依据及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贵公司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及法律法规依据,质疑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如质疑人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广西霖佳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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