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图片

团风县财政局关于对湖北捷和建设有限公司、湖北骏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2023-05-16 00:00:00

团风县财政局关于对湖北捷和建设有限公司、湖北骏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16 10:13发布单位:团风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湖北捷和建设有限公司、湖北骏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当事人类型: 供应商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湖北捷和建设有限公司、湖北骏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与“大崎山林场生产便道和生产休息区项目”招标中,政府采购监管平台发出预警,提示二家公司上传投标书IP地址相同,并立即终止了此项目此次采购活动。经调查,二家投标公司承认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均为同一人所为。

三、处理依据

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四、处理结果

我局决定对二家公司串标行为作出招标预算金额(99.891014万元)5‰,即0.499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五、处理日期

20230512


执法机关:团风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05-16

继续阅读
    来源: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湖北 一般处理处罚公告
    免费
    去看看
    广告

    本网发布内容已拥有版权或授权。如需转载,须获得书面授权,并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s://www.caigou2003.com)”及作者姓名,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准确性。否则,将追究侵权法律责任。

    版权合作邮箱:liuhui#caigou2003.com(发邮件时#换为@)

    正福易考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