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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财政局关于对咸宁常青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2023-08-03 00:00:00

咸宁市财政局关于对咸宁常青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03 09:34发布单位:咸宁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咸宁常青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当事人类型: 供应商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在2020年8月12日参与“咸宁市林业局潜山试验林场幕阜山区生物防火隔离带建设项目(项目编号:HBYHX-SZZFCG-2020003)”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违法行为。中标金额为998000元。

三、处理依据

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项规定。

四、处理结果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罚款金额为499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理日期

20230717


执法机关:咸宁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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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湖北 一般处理处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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