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财政局关于对黄梅县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黄梅县财政局关于对黄梅县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18 18:22|发布单位:黄梅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考核单位名称:黄梅县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黄梅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核查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总体执行情况,包括:
(一)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情况;
(三)采购文件编制和评分标准设置情况;
(四)网上商城及电子卖场建设情况;
(五)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六)采购价格、节约资金效果、服务质量情况;
(七)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八)质疑询问处理情况;
(九)基础工作情况,如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影像资料保存、采购人员业务培训情况;
(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落实情况;
(十一)采购人员专业技能和廉洁自律情况;
四、考核方法
本次考核采取自查、书面审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自行检查阶段(6月9日-6月15日)。县政府采购中心按考核内容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报县财政局。
(二)书面审查阶段(6月16日-6月22日)。县财政局对有关资料进行书面审查。
(三)现场考核阶段(6月23日-6月29日)。县财政局随机抽取不少于8个项目进行现场检查。
(四)总结反馈阶段(6月30日-7月13日)。县财政局根据检查情况形成监督考核报告,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工作成效。2022年县政府采购中心共代理政府采购项目39个,预算金额6221.89万元,成交金额5671.78万元,节约财政性资金550.11万元,资金节约率9.7%,其中采用公开招标项目10个、竞争性磋商项目24个、框架协议项目2个、单一来源采购项目2个、邀请招标项目1个;网上商城订单2709笔,交易金额4052.87万元。总体情况来看,县政府采购中心在考核期内能够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内部监督审查制度,较好地执行政府采购最新相关政策,按照法定程序开展采购活动,规范高效地组织实施项目评审活动,信息公开发布及时;严格落实支持绿色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相关政策,助力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机制,推进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工作,不断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规范网上商城产品管理、交易方式、交易规则、履约管理等环节,不断培育地方特色馆,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协助采购人答复质疑,及时回应供应商诉求;全面清理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发挥内部相互监督和制约作用,加强内部业务培训学习和廉政建设,服务意识和专业化、标准化水平不断提升,内控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二)存在问题。一是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力有待提升,采购文件编制和专家评审过程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对采购人操作流程指导、履约验收等方面还需要提供更专业化服务。
六、考核结果
综合考核评价为良好
七、其他补充事宜
建议:
1、参照先进地区做法,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2、完善内控制度,明确人员责任,同时加强外部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水平。
3、发挥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作用,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升专业化水平。
2023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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