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圣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ZX2023-0090-2
二、项目名称:
西安旅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陕西圣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北段8号西安万达广场1幢1单元28层12813号
被投诉人: 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陕西圣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对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西安旅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编码:XCZX2023-0090-2,包号1)”的政府采购活动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中标供应商陕西腾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2.中标供应商陕西腾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具备承接本项目必须具有的电子与智能化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本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书面审查,向被投诉人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西安旅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调查取证,现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关于投诉事项1,经查,陕西腾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报价在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中非最低报价,项目评标委员未对陕西腾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报价提出异议,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之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 关于投诉事项2,经查,中标人资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1、2不成立。
六、其它补充事项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西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执法机关名称:西安市财政局
2024 年 01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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