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要知】采购代理机构服务项目,能否只要求省内代理机构参加?86期
某市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项目,采购人考虑到,如果省外代理机构中标,后期履约服务不太方便,而且往返交通等成本也较高,所以想在招标文件中要求仅限于本地代理机构投标?可以这样要求吗?
专家点评:《政府采购法》第十九条规定,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采购人指定采购代理机构。因此,案例中所说的要求是可以的,不违法也不违规。但是,如果采购人选择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外省在当地注册的分支机构,建议选择在当地财政部门备案的,能提供具备职称的专业人员提供服务的代理机构,避免代理机构投标时用总公司有职称的专业人员,中标(成交)后用本地分支机构的人提供服务,这样服务效率会大打折扣,而且很多分支机构是挂靠形式的。
此外,为保证后期服务质量,采购人也可在采购文件中要求,中标(成交)代理机构必须指派一名项目经理与采购单位联系,并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事宜,中标(成交)单位在接到采购单位电话通知后,及时与采购单位相关人员就招标的有关具体事项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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