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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充县财政局监督检查结果公告(西财采改〔2023〕5号)

2023-09-19 00:00:00

西充县财政局监督检查结果公告(西财采改〔2023〕5号)

西充县行政审批局:

通过检查发现

你单位主要存在未落实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制度

、未按政府采购程序开展采购活动

问题

具体情况如下:

一、存在问题

)未落实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制度

1、

2020年12月30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54

.

096

元;2021年1月签订2021年物业管理服务合同197.2317万元,2022年3月2日签订2022年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117.6749+X

万元。

单位

物业服务采购未落实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制度

2、2021年2月支付四川南充宏盛拍卖有限公司土地拍卖佣金16

.

125

元,2021年2月支付南充金点拍卖有限公司6

.

768

元,2021年12月支付四川南充宏盛拍卖有限公司土地拍卖佣金7

.

86

元。三笔拍卖服务采购金额共计30

.

753

达到政府采购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未落实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制度。

以上物业服务和拍卖服务采购项目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

“采购人应当根据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已批复的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之规定。

)未按政府采购程序开展采购活动

1、

2020年12月30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54

.

096

元;2021年1月签订2021年物业管理服务合同197.2317万元,2022年3月2日签订2022年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117.6749+X

万元。

单位连续三年

物业

管理

服务采购

未按政府采购程序开展采购活动,直接与四川省西充县磊鑫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2、

2021年2月四川南充宏盛拍卖有限公司土地拍卖佣金16

.

125

元,2021年2月南充金点拍卖有限公司6

.

768

元,2021年12月四川南充宏盛拍卖有限公司土地拍卖佣金7

.

86

元。三笔拍卖服务采购

累计

金额共计30

.

753

达到政府

集中

采购限额标准,

未按政府采购程序开展采购活动。

以上采购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四条“采购人必须按照本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进行采购”之规定。

二、

处理

意见

针对你单位以上违法、违规行为,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一)未按照规定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或者未按照规定将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和第六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之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之规定,给予你单位警告,

责令你

单位

在收到本整改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局。并组织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避免在今后工作中出现类似问题。

西充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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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西充县
      四川 监督检查 处理公告 西充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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