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本级】山东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审服务及山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专家评审劳务费结算管...
山东省教育厅(服务购买方)拟通过 定向委托方式,对以下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山东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审服务及山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专家评审劳务费结算管理服务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SDGPPS37000000014000120230039
项目编号、标包:SDGPPS37000000014000120230039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单位万元):8.3935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山东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审服务及山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专家评审劳务费结算管理服务招标代理服务。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承接主体对山东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审服务项目及山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专家评审劳务费结算管理服务项目进行招标代理服务。 (1)承接主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活动。 (2)在授权委托范围内为采购人提供采购代理服务,不得将本项目所确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承接主任向采购人提供采购方案、计划以及相关的采购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承接主体工作人员如与本项目潜在供应商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承接主体负责组成专项工作组,承办委托采购项目代理工作。指定项目负责人,代表承接主体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接受和签收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 (6)负责对采购文件的综合编制、汇总、审核、印刷、装订和发售。组织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论证,对采购文件技术参数的合理性、科学性负责。 (7)负责接收投标文件,落实开标和评标地点,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工作。公布中标(成交)结果,并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8)承担采购(招标)过程中发生的与项目有关的公用经费,如专家咨询费、开标会议费、交通费及食宿费。 (9)承接主体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10)按规定整理、保存和管理有关采购资料,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十五年。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3-07-27 00:00:00至2023-07-27 23:59:59(北京时间)。
2、地点: 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婕
联系方式:5179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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