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采购:20家供应商被判定为围串标;北京:在政采等领域力推柔性执法
九部门:推动龙头企业和中小企业构建共同的技术标准体系
日前,工信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质量标准品牌赋值中小企业专项行动(2023-2025年)》。《专项行动》旨在通过质量提升、标准引领、品牌建设,不断增强中小企业竞争力和发展力,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专项行动》提出一系列目标,包括到2025年新增贯彻实施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中小企业10000家以上,新增参与标准制定等标准化工作的中小企业1000家以上等。
《专项行动》特别提出,鼓励中小企业加大标准化工作的投入力度,推动龙头企业和中小企业构建共同的技术标准体系、紧密的产业链协作体系、完备的供应链管理体系,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等。
军队采购:20家供应商被判定为围串标
本周一,军队采购网发布八条供应商知情告知书,裁决了20家供应商,处以三年禁止供应商参与军队采购的处罚,这些供应商无一例外的是参与围串标活动。这次军队采购识别围串标行动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
首先是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在某部文化墙和荣誉墙的采购项目中,三家供应商的报价单价有90.48%雷同,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前9项综合单价完全一致。
第二是投标文件中出现相同错误。在一个车辆维护项目中,两家供应商的招标文件有16处错误,而错情一致,属于涉嫌围标串标。
第三是投标文件的制作人相同。在2021年副食品协议供货商入围采购项目中,三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是由同一个人制作的,因此被判定为围串标。
第四是不同供应商有相同的法人、股东。
财政部:给特定行业奖项加分涉嫌歧视 900万项目惨被废标
本周二,财政部发布1946号政府采购公告,涉及的后勤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预算900万元,中标金额635万元。相关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涉嫌歧视供应商,进行了投诉。
本项目招标文件存在两大问题,一是评审因素无法量化。在服务方案和保障体系中,评分依据是“可行性高、可行性较高的、可行性一般的、可行性较差”。该标准无法量化。
另外,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获得过全国物业行业优秀示范单位荣誉的,得 3 分。
这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二十条第四款,属于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因此,财政部判定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北京:在政采等领域力推柔性执法
近日,北京市财政局制定印发《北京市财政行政领域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在政府采购等领域力推柔性执法。
《清单》所列违法行为包括会计领域违法行为12项,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行为72项。《清单》指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针对在《清单》中的违法行为,北京市财政局明确,将坚持依法行政、过罚相当的原则,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梳理形成《清单》。局属有关单位和各区财政部门要对照《清单》,以事实为依据,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不予处罚、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切实做到过罚相当。
上海:信用报告可替代招投标等41个领域无违法证明
本周二,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上海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措施》提出,在上海市41个主要执法领域分两批推行市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进一步便利民营企业上市融资、招投标等经营活动。
河北: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
日前,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双盲”是指评标专家的“盲抽”与“盲评”;“盲抽”是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实现“盲抽”专家。
“盲评”是采用“暗标”方式评审投标文件,在项目评审中不显示投标人、供应商名称等信息,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企业名称等信息的情况下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评审结束后由系统自动汇总投标企业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实现“暗标”评审全覆盖。
《方案》提出,探索推行“分散”评标。积极探索在交易平台封闭评标区内推行招标人代表和其他评标专家“不见面”评标,需共同讨论的问题应确保可通过音视频系统依法依规开展。
河南:将排名位于后1/5的评审专家抽取概率降低30%
日前,河南省财政厅起草发布《河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实施办法》指出,评审专家申请人应当根据本人职称专业,结合长期从事的工作或专长,按照评审专家专业分类标准选择评审品目,申请三级品目最多为两个,三级以下品目最多为六个(须在两个三级品目中)。评审专家数量较少的可以适当放宽评审品目选择。
《实施办法》强调,各级财政部门可依托专家管理系统平台,依据评审专家履职评价结果、日常监督等情况每年对评审专家累计平均得分进行排序,对排名位于后1/5的评审专家,将其抽取概率降低30%。
江西:大数据精准打击串标
日前,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数字赋能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强调要大力推广“互联网+招标投标”应用。推行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探索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分析预警模型,提高打击串标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精准性和针对性。逐步加强政府采购领域信用评价管理,探索建立对供应商、评审专家、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四方评价体系。畅通在线异议投诉渠道,推进在线异议处理全程网办。
宁夏:监理单位四种行为限制市场准入、招投标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住建厅印发《关于加强我区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
《规定》提出,监理单位存在四种行为的,将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监理企业资质的;发生转包、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的;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 1年内累计发生 2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
《规定》强调,被列入“黑名单”的监理单位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在市场准入、评优评先、资质资格管理、招标投标等方面依法给予限制。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将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监理单位作为评优表彰、政策试点和项目扶持对象。
安徽: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公开征求意见
日前,安徽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通知》强调,征求意见稿与《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相比较,修改了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的项目品目,即在货物类项目中删除了复印纸(A05040101),并明确规定了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和电子卖场限额标准。
征求意见稿指出,省级单位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50万元,市县级单位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30万元,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6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采购预算达到400万元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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