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图片

雅安市财政局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雅财采责〔2023〕6号)

2023-04-19 00:00:00

四川易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雅安市财政局检查评价工作组于2022年10月你公司开展了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发现你公司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1.雅安市人民医院病房大楼空调清洗购置(项目编号:511801202100078)存在的问题:

1)未按规定设置评审因素。

表现形式: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磋商文件“第七章评审47分方法3综合评分3.3综合评分明细表2技术响应14% 14分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第六章(二)清洗消毒服务要求中非实质性的得14分(14项),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3服务方案47% 47分1、清洗消毒方案: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通风管道消毒方案②风柜消毒方案③风机盘管清洗消毒方案④空调系统消毒方案。以上内容完整详细得12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或只是复制标题得扣3分,扣完为止……评审因素设置使用完整详细等没有具体判断标准的表述

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四条“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之规定。

2)磋商过程不规范,未宣布评审工作纪律。

表现形式:磋商评审过程监控中未见宣读评审工作纪律的录音录像。

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二、切实履行政府采购评审职责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依法细化评审工作程序,组建评审委员会,并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要核实评审委员会成员身份,告知回避要求,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和程序,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之规定。

2.雅安市人民医院二三院区医师培训中心消维保购置(项目编号:511801202100263)存在的问题:

1)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

表现形式: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第五项“消防系统维保服务方案”中的评审方案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四条 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之规定。

2)磋商过程不规范,未宣布评审工作纪律。

    表现形式:磋商评审过程监控中未见宣读评审工作纪律的录音录像。

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二、切实履行政府采购评审职责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依法细化评审工作程序,组建评审委员会,并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要核实评审委员会成员身份,告知回避要求,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和程序,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之规定。

3.雅安市人民医院月子中心配套病房护理设施及通用设备购置(项目编号:511801202100273)存在的问题:

1)未依法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表现形式:委托代理协议里面未明确档案保存。

法律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第十三条“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办理采购事宜,应当与采购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采购代理范围、权限、期限、档案保存、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协议解除及终止、违约责任等具体事项,约定双方权利义务”之规定。

2)依法确定政府采购需求

表现形式:设定的资格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实际需要不相适应。谈判文件18.6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主页编码(图纸除外)。

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响应)文件的格式、形式要求应当简化明确,不得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之规定。

4.雅安市人民医院消毒供应中心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1801202100131)、雅安市人民医院消毒供应中心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1801202100131)存在的问题:

1)未依法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表现形式:《委托代理协议》未明确代理费的具体数额,未明确档案保存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第十三条“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办理采购事宜,应当与采购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采购代理范围、权限、期限、档案保存、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协议解除及终止、违约责任等具体事项,约定双方权利义”之规定。

2)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

表现形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将售后服务方案作为评审因素,要求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要求,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完全满足得14分,存在缺陷或不足或与实际要求不符的,每有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招标文件未明确“存在缺陷或不足”、“与实际要求不符”的情形,也未明确前述不得分情形的具体判断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第三款“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之规定。

3)答复质疑不规范。

表现形式:质疑答复函中被质疑人针对质疑事项仅作出内容回复,未列明相关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五条第(三)项“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之规定。

4)评审过程不规范,未宣布评审工作纪律。

表现形式:磋商评审过程监控中未见宣读评审工作纪律的录音录像。

    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二、切实履行政府采购评审职责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依法细化评审工作程序,组建评审委员会,并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要核实评审委员会成员身份,告知回避要求,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和程序,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之规定。

5.雅安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器械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1801202100130)存在的问题:

1)未依法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表现形式:《委托代理协议》未明确档案保存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第十三条“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办理采购事宜,应当与采购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采购代理范围、权限、期限、档案保存、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协议解除及终止、违约责任等具体事项,约定双方权利义”之规定。

2)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

表现形式:本项目包1到包10中评分标准中“内容缺乏合理性、可行性是指投标人所提供的内容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套用其他方案、凭空编造、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情况”,但未明确“凭空编造“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的具体判断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 “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之规定。

3)磋商过程不规范,未宣布评审工作纪律。

     表现形式:磋商评审过程监控中未见宣读评审工作纪律的录音录像。

    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二、切实履行政府采购评审职责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依法细化评审工作程序,组建评审委员会,并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要核实评审委员会成员身份,告知回避要求,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和程序,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之规定。

现责令你公司予以整改,加强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学习,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并在收到本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报市财政局。

                                                                      雅安市财政局

                                                                            2023419

继续阅读
    来源:雅安市市本级
      四川 监督检查 处理公告 雅安市市本级
    免费
    去看看
    广告

    本网发布内容已拥有版权或授权。如需转载,须获得书面授权,并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s://www.caigou2003.com)”及作者姓名,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准确性。否则,将追究侵权法律责任。

    版权合作邮箱:liuhui#caigou2003.com(发邮件时#换为@)

    正福易考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