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118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MGZCS-C-H-220951
二、项目名称:内蒙古农业大学5G考场屏蔽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内蒙古柳色新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路桥华世纪村C区10号楼5层8单元10号
被投诉人:内蒙古亿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博尔顿广场B座701室
被投诉人:内蒙古农业大学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306号
相关供应商:呼和浩特市博维科技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西路海亮广场A座19层1904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中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考试专用作弊侦测服务器”功能和质量要求第9条:“▲侦测服务器前面板自带液晶显示屏,用于直观显示系统信息;(提供产品照片复印件并加盖设备厂家公章);”我公司认为“侦测平台一般是放在机房,平常使用时只需在平台上查看系统信息,而在侦测主机自带的液晶显示屏上查看系统信息反而更加麻烦,并不会给系统使用带来便捷。拿一个无关紧要的功能作为招标参数,我司认为具有严重的倾向性和排他性。倾向竟业达”。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中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考试专用屏蔽终端”功能和质量要求第5条:“▲具有≥5个 RJ45网络接口,支持TCP/IP协议和UDP广播/组播协议,具备联网能力;”屏蔽终端设备作为实现屏蔽效果的设备,与侦测和平台通过网络进行数据传输,仅需要1个RJ45接口即可,而参数中提出不少于5个,完全是浪费资源,既不能提高工作效率,也不能提高屏蔽效果。我司认为该技术参数有严重的倾向性和排他性,倾向竟业达。 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中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考试专用屏蔽终端”功能和质量要求第11条:“▲作弊防控终端接入电源非220伏直接接入;”目前市面上电子产品很多都是直接接的 220伏交流电,并没有什么问题,而且该招标文件中对于'考试专用作弊侦测服务器’和'防控系统管理平台’也均没有该要求,唯独“考试专用屏蔽终端’接入电源非220伏真接接入,我司认为该参数项有严重的倾向性和排他性,倾向竟业达。 投诉事项4: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中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考试专用屏蔽终端”功能和质量要求第12条:“▲无风扇设计,绿色环保,避免设备的噪声对学生造成干扰;”对于屏蔽终端的噪声,并非无风扇设备就一定静音,而有风扇设备就一定有噪音。对于设备正常工作时是否存在噪意需要符合一定标准(如《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而且需要到专业的检测中心进行检查并提供检测报告。而且有风扇设备相比于无风扇设备在散热、安全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在长时间的使用过程中,无风扇设备由于散热性能相对较差,容易导致设备内部部件因温度过高出现故障,而且当设备处于过热状态时,学生可能会因误碰而烫伤,这也是市场上绝大多数电子产品都装有风扇的原因。我司认为该评分参数有严重的倾向性和排他性,倾向竟业达。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厅受理投诉后,向被投诉人、中标供应商送达投诉书副本,要求提供说明材料,并依法调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评审文件,于2023年2月2日召开质证会,核查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取证,邀请专家就专业问题进行论证,现已审查终结。因该投诉事项涉及专业性问题,我厅邀请评审专家对投诉书中涉及的专业问题进行评审,于2023年1月6日发出专家评审通知,2023年2月7日评审完毕并出具评审论证意见。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2月7日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投诉事项1、2、3、4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3 年 03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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