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森林草原火情智能监控购买服务投诉处理决定书
重庆市江津区森林草原火情智能监控购买服务投诉处理决定书
津财采购处理〔2022〕5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江津区森林草原火情智能监控购买服务”(项目号:JJQ22C00107)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JQ22C00107采购时间:2022年08月25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江津区森林草原火情智能监控购买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西段186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江津区林业局
经办人:宿老师
联系方式:023-47521119
通讯地址:江津区圣泉街道圣泉南路296号
被投诉人2:重庆市江津区津兴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经办人:刁建
联系方式:18182216052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琅山新区鼎山大道水木年华津华大厦1幢2-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作出的对重庆市江津区森林草原火情智能监控购买服务项目的质疑答复,于2022年9月27日向我局提起投诉,经审查,我局于2022年9月28日依法予以受理。
经对本次招投标资料审查,七名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相关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并计算相关供应商的分数,未发现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有畸高畸低的打分现象。经对本次招标评标室监控影像审查,七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供应商演示视频进行了观看,未发现七名评标委员会成员有违规的行为。因此,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我局决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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