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港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19年第1号)
一、相关当事人
1、投诉人: 盐城市方正印刷有限公司
2、地址: 盐城市大星工业集中区A区10号
3、被投诉人: 贵港市港南区农业农村局
4、地址: 贵港市港南区行政综合大楼
5、相关供应商: 重庆恒昌印务有限公司
6、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读书一村八号
7、当事人: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地址: 广西贵港市荷城路华泰官邸1号楼307室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就本项目做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1.认定我公司样品外包装不合规而废标是错误的,侵害了我公司权益。2.重庆恒昌印务有限公司保证金未按文件要求缴纳却通过评审。本机关依法调查并做出处理决定。
三、处理依据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
四、处理结果
投诉事项1不成立,决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投诉事项2成立,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撤销合同,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处理日期:
六、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贵港市港南区财政局
2、联系人: 杨汉异
3、联系电话: 07754327666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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