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2-01-24 00:00:00一、项目编号
1406222021AGK00028
二、项目名称
应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传染楼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称本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山西华瑞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润城镇王家村商住楼8号商铺
被投诉人1:应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应县金城东街66号
被投诉人2:山西欣恒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会锦店6号浙江省政府驻山西省办事处一楼105室
四、 基本情况
2022年1月17日上午,投诉人以快递方式书面向我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为:
1、第四章 采购需求、技术规格要求:磁体系统(2.10、2.11)、射频系统(4.3)、检查环境(8.4)参数设置不合理,有明显倾向性。
2、 第四章 采购需求、技术规格要求:磁体系统(2.8.1、2.8.2、2.8.3、2.8.4)、梯度系统(3.1、3.2)、射频接收线圈(5.1)、检查环境(8.1)关键参数设置过低。
3、第四章 采购需求、技术规格要求:工作站(6.2、6.5、6.7、6.8、6.9、6.10、6.11、6.12、6.13)多项参数为独家参数。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1、投诉人超出质疑事项范围的投诉事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之规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请求。
2、已经质疑的投诉事项“CPU个数≥4个属独家参数”,经专家评审论证和本机关审核,属通用参数。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本项目的投诉当事人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应县人民政府或朔州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应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应县财政局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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