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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社会代理机构“放管结合”的把握

2022-06-01 10:27:33

摘要:2014年8月31日起,财政部和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不再受理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申请,停止资格审批。自2015年1月1日起,凡有意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可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分网站进行网上登记。网上登记遵循“自愿、免费、一地登记、全国通用”的原则。取消社会代理资质,社会代理从垄断竞争转向充分竞争,这是建立市场竞争机制、贯彻落实放管服的具体举措,对社会代理行业的发展有深远影响。规范社会代理行为,可以为采购人提供高质量的代理服务,可以显著减低交易成本,对构建健康的政府采购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社会代理;规范行为;行业自律

一、 社会代理行业的发展现状和风险分析

2003年实施《政府采购法》,制度设计是建立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制度,在社会代理机构之外,由政府自己设立集中采购机构。立法初衷一是为了取得规模效益,减少重复采购。二是为了促进专业化采购,方便集中监管。三是为了落实政策功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从事分散采购的社会代理机构需具备从事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能够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社会代理机构的快速增加,在推动制度的实施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同时也面临着新的问题。

(一)服务意识欠缺。

在实际工作中,随着市场放开,社会代理机构数量和从业人员不断增加。大量未经认定的代理机构涌入市场,政策水平、业务水平都难以保证。社会代理供给总体质量不高,队伍整体执业水平参差不齐,“重代理、轻咨询;重程序、轻结果”,在优化配置这个核心问题上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新成立的代理机构缺乏实践经验,部分人员根本不懂所代理项目方面的基本知识,甚至对采购程序都不熟悉,代理过程中出现许多常识性错误,编制采购文件或按相关范本一抄了之,存在明显瑕疵和漏洞,降低了行业整体形象。社会代理行业作为技术服务供给体系的组成部分,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的管理过程其专业性强,知识面级宽,不仅要掌握项目专业知识,还要熟悉各项程序和相关政策法规。现阶段,市场上很多提供的代理服务只是以“程序性”低端产品为主,面对采购人市场的市场需求和投标人的市场供给,如何加强社会代理优质供给、扩大社会代理有效供给,如何营造充分的市场竞争,使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是社会代理行业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社会代理机构作为服务机构之一,一切服务离不开人的执行。只有员工具备业务开展所需要的优秀专业技能、良好的职业修养和道德水平,社会代理机构才能持续稳健的发展。因此员工的各方面能力和水平是影响社会代理机构核心竞争力的主要因素之一。举某市交易平台为例,对社会代理的评价做了以下工作:对“凡有意向在平台从事招标代理事宜的社会代理机构”进行评价,有74家代理机构,804个代理从业人员进行了政府采购理论知识、信息化服务能力“应知应会”知识评价,合格率仅为58%。最高分为100分,最低分仅为7分。数据表明如果不再对代理机构人员提出硬性要求,将可能影响代理机构的良性发展,导致代理机构行业进入服务质量良莠不齐的窘境。采取多项措施加强社会代理机构进场交易服务管理,规范其进场交易行为,保证交易活动合法、有序进行是需要适时解决的问题。

(三)面临的风险日益增大

从法律层面上明确了社会代理机构是中介组织,是采购人和投标人双方之间的桥梁,为双方提供合法、专业的服务。代理机构应该坚持“中立”地位,遇到有“特殊意图”的采购人,决不能无原则地迁就和迎合业主的要求,不顾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损害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更不能为谋取非法暴利,利用政府采购过程中交易双方掌握的信息不对称,与部分投标人联合起来围标串标,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项目投资大、利润丰厚,投标单位为追逐利益,往往不择手段采取挂靠资质、围标串标等非法手段,达到承揽项目的目的。进入市场的代理机构,由于缺乏人才、知识、商誉的储备,往往急功近利,忽视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升,转向以拉拢人脉关系或以一些非市场、违法手段吸引客户,在采购文件编制过程当中过分迎合采购人的意愿,无原则的迁就采购人的不正当要求,将一些限制性、指定性的条款列入采购文件,为采购人期望的中标人提供便利。更有一些代理机构与投标人进行权钱交易、相互串通,导致不公平竞争,损害了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招标质量。

二、社会代理机构的发展方向

全新形式、全新任务,社会代理行业需要新一轮的思想解放和观念转换,自觉摆脱粗放型规模扩张发展模式。在实际工作中,社会代理机构应以《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为准绳,加强社会代理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利保障。

1、强化品牌建设和市场竞争意识。

首先社会代理机构应不断加强从业员工的培训引导,苦练内功,常态化学习总结以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专业素质,提升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对从业人员的各项工作行为建立相应的标准规范,确保从业人员不会出现违规违法现象;其次社会代理机构应不断学习并加强网络信息技术的应用,学习各地区平台升级系统功能、移动CA手机APP等工作内容,让代理机构充分发挥知识、技能、经验、信息优势,进一步提升代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在每个不同采购项目上各展其能、各显其才,为市场服务,进一步推进代理机构诚信建设,形成诚实守信、规范运作的良好风气。再次要引进专业技术人才,补长技术欠缺的短板,提高团队的职业素质,保证服务的水准。增强企业品牌意识,规范社会代理市场行为,为从而树立机构自身服务品牌,提升竞争力,为健康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提供专业服务和综合咨询服务。

全程电子化对社会代理机构提出了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的服务要求,网络交易平台要求社会代理工作模块化、标准化。通过互联网完成政府采购全过程,如:项目受理登记、信息发布、专家抽取、开标投标、评标评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保证金收退、档案归集、合同公示等活动全程电子化运行。全程电子化是相对以往全新的操作,要求代理人员不仅要熟悉国内外同行的采购方式,还必须具备较高的计算机网络专业人员水平及相关业务素质。社会代理机构要顺应趋势发展需求,深入学习“互联网+政府采购”领域,初步应用电子证照的基础上,推进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在政府采购领域全面应用和互通互联;“不见面开标”功能及其应用场景,实现投标文件在线展示、投标单位远程答辩等知识,建立完善合理的机构管理制度,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机构管理内容进行科学化、标准化的调整,拓宽知识结构,从而培养出全面、新型的人才,以适应全程电子化的需要,确保社会代理机构管理清晰而避免管理混乱等现象的发生。

3.创新服务手段和加强深度服务。

社会代理机构要做好政府采购执行操作方面的基础研发,这是一个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社会代理机构除了完成代理工作外,效率和服务是永恒的目标,要将代理业务做专、做深、做透,提供专业型、顾问式服务,要能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系统的咨询服务,通过自身的专家团队、经验和数据积累,帮助客户解决更多的问题,如项目前期的可研编制、预算控制价的编制审核,中期采购需求的界定,后期合同签订、合同履约等等,社会代理机构均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客户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通过这种服务链条的延伸,真正拥有核心创新能力和精细化管理能力,通过建章立制,加强内控管理等措施,形成程序规范、流程统一、操作专业的代理执行机制,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丰富服务内涵,为客户提供高附加值服务,从而提升自身竞争力。

三、小结。

当前我国社会代理的实际发展现状,笔者认为其后续发展过程中应采取以下措施以规范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的业务活动。首先要完善国家法律法规并健全机构管理制度,结合社会代理机构的发展趋势进行优化调整,针对其日常工作内容进行有效监督管控,避免混乱、不合法等问题的出现。其次要加强政府部门对社会代理行业的发展监管,加强对过程的监督管控,确保代理的公开性、公平性和公正性,确保政府采购社会代理市场竞争明确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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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王可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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