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对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学生宿舍空调采购(GXZC2021-G1-001379-CGZX)质疑答复书桂政采函〔2021〕65号
桂政采函〔2021〕65号
质疑答复书
质 疑 人:广西友利合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西乡塘区鲁班路22号士林苑教师公寓一区1单元3层122房
法定代表人:赵秋璇
委托代理人:周 敏 电话:18776892263
质疑人于2021年6月1日向本中心递交《质疑函》,对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学生宿舍空调采购(GXZC2021-G1-001379-CGZX)项目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质疑人认为本项目采购文件“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和“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中存在倾向性和限制性、排他性规定,质疑人要求删除或修改项目采购需求中的相关条款。
质疑事项1: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商务及其他要求表,▲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6、售后技术服务要求(2)中标人在项目实施地有稳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人员(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证明)。我公司认为将中标人在项目实施地有售后服务机构作为实质性要求不合理,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将中标人在项目实施地有售后服务机构作为实质性条件要求,等于变相要求非项目实施地有售后服务机构的中标人设立分支机构,强制要求非项实施地区的供应商设立分支服务机构是对非实施项目地区的供应商实行区别待遇,要求中标人在项目实施地设立分支机构同等于要求中标人扩张企业规模或更改经营所在地,非法限制了中标人或供应商的所有形式、和所在地、变相将企业规模作为资格条件及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
质疑事项1请求删除或者修改相关内容。
质疑事项2: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商务及其他要求表,其他要求及说明8、如中标人需要进行现场安装、施工的,必须与新校区总承包方签订安全协议,并按项目合同价1-2%的比例向新校区总承包方缴纳安全保证金,及按项目合同价8‰的比例预缴水电费方可进场施工。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安全保证金及据实结算水电费,多还少补。(最终由中标人与总承包方协商) 如因中标人不按前述要求履行导致中标项目无法交付使用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应按合同总金额的3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采购人不应要求中标人进场再与总包方签订安全协议及缴纳安全保证金及水电费。本项要求虽没有打实质性“▲”号,但文字表述中有“必须”字眼的,实际也是实质性要求,“如因中标人不按前述要求履行导致中标项目无法交付使用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应按合同总金额的3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此话有变相强迫中标人一定要跟总包签定协议,及缴纳相关水电费等费用才能交付。本次招标是采购人进行招标,非总包方招标,中标后的所有合同及施工安全协议等应全部是采购人与中标人之间签订,采购人不应强制要求中标人与第三方企业签定任何协议及缴纳任何保证金及任何其他费用做作为履行要求,及作为项目可以交付的前提。我公司对总包方是谁存在疑问。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商务及其他要求表,▲投标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及安装、调试等的总价包干,包含所有设备、随配附件、备品备件、运输、装卸、工具、报装、安装、调试、各种附材、附加培训、售后服务、验收、保险费、税金及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中标人须根据学校空调安装位置、打孔情况、等提供合适的辅助材料,如铜管、排水管等,并含所有人工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报价要求中并没有要求中标人报价需含电费,中标人有义务及责任将中标产品进行安装好,但通电应是采购人的义务。
质疑事项2请求删除上述相关内容。
质疑事项3:评标方法及评定标准2、技术分,(3)售后服务分……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服务网点营业执照或办公租赁合同复印件;提供投标人售后服务人员持有的职业鉴定部门颁发的《制冷与空调作业证》或《高空作业证》复印件(并提供投标截止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设置不合理,是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6、售后技术服务要求(5)采购人有维修、维护要求以及由于空调质量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中标人须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包括更换配件)维修并能保证正常使用,中标人如48小时内仍不能修复,中标人应更换相同品牌且同等规格型号的替代机。安装、拆装空调均由中标人的专业安装人员操作,安装空调时按采购人指定位置安装”。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已明确要求实质性响应售后处理故障服务时间及处理方式,如中标人既已能按需求表实质性要求满足,采购人再额外要求投标人在南宁市内设有售后维护服务网点,属于不合理对待南宁市外的潜在投标人,说明该项分数专门为南宁市内拥有服务网点的投标人设定,排除潜在投标人,非法限定供应商所在地、以南宁区域特点的行政区域业绩作为加分项。中标人委派的空调维修人员必须具有上岗资质,并承担安全责任。那其服务人员入职时间作为加分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不相符合,采购人不应再以入职时间作为评审加分因素。关于要求提供生产厂家授权的专业售后服务证明原件,该授权与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与合同履行无关。如上所述,需求表已有明确要求维修人员必须具有上岗资质,投标人有专业资质的维修团队,完全没有必要再找生产厂家开专业售后服务证明,且生产厂家也非国家级安监管理机构,也非国家级检验机构,一个公司的能力是否专业,岂能凭生产厂家一个授权而可以证明的,该要求作为加分项完全与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与合同履行无关。
质疑事项3请求合理修改本评分档次要求,删除区域性加分及限定服务人员入职时间、及提供生产厂家授权的专业售后服务证明原件。
质疑事项4:“评标方法及评定标准”3、商务分(1)信誉分④投标品牌实验室入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清单的得1分,入选国家实验室(具备CNANS认证的实验室)的得1分;具备国家节能环保制冷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能力的得1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满分3分。本加分项的证书指定特定的品牌,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我司拟定的投标产品为美的产品,根据科技部公布的入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清单内显示,全国入选该清单内的制冷品牌目前只有格力品牌(清单附后),国家节能环保制冷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官 网也明确说明,研究中心目前全国也是格力独有(官网首页截图附后) ,我公司及拟定投标产品品牌及其他品牌潜在投标人都无法获得该两项分值,格力品牌作为制冷行业全国唯一的国企,研发资源比民营企业多得多也正常,但是以格力品牌独有的资格能力作为评审因索,对我司拟定投标产品的品牌及其他品牌不公平。
质疑事项4请求取消将投标品牌实验室入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清单的得1分及具备国家节能环保制冷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能力的得1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为此,本中心对质疑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现查明:
1.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商务及其他要求表”的“▲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有“6、售后技术服务要求:(2)中标人在项目实施地有稳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人员(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证明)”的内容。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的说明有“4、本一览表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及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中标明“▲”的参数为必须响应的实质性要求,否则投标无效”的规定。
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商务及其他要求表”的“其他要求及说明”有“8、如中标人需要进行现场安装、施工的,必须与新校区总承包方签订安全协议,并按项目合同价1-2%的比例向新校区总承包方缴纳安全保证金,及按项目合同价8‰的比例预缴水电费方可进场施工。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安全保证金及据实结算水电费,多还少补。(最终由中标人与总承包方协商)如因中标人不按前述要求履行导致中标项目无法交付使用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应按合同总金额的3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的规定。
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2、技术分”的“(3)售后服务分(18分)”有“三档(18分):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完整,设备定期维护方案内容及措施具体可行,在南宁市内设有售后维护服务网点,售后处理故障服务周到且响应快捷,持有投标空调品牌生产厂家授权的专业售后服务资格, 售后服务人员持有职业鉴定部门颁发的《制冷与空调作业证》或《高空作业证》,完全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和“注: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服务网点营业执照或办公租赁合同复印件;提供投标人售后服务人员持有的职业鉴定部门颁发的《制冷与空调作业证》或《高空作业证》复印件(并提供投标截止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生产厂家授权的专业售后服务证明原件。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的规定。
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3、商务分”的“(1)信誉分”有“④投标品牌实验室入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清单的得1分;入选国家实验室(具备CNAS认证的实验室)的得1分;具备国家节能环保制冷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能力的得1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满分3分”的规定。
2.对质疑事项1、质疑事项2、质疑事项3,采购人同意调整,调整内容详见更改公告。
3.对质疑事项4,采购人的回复:CNAS认证和具备国家节能环保制冷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能力是作为评分标准,并非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其次,该两项内容并不是为特定的格力品牌定制的,而是一个行业标准,也有其它空调品牌获得CNAS认证的。获得该认证的企业,生产的产品其产品质量、环境要求、产品安全更能满足采购人的需求。而具备国家节能环保制冷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能力是空调这一产品的基本需求。由于产品质量由生产者决定,采购人关注产品质量,以更优的产品建设学生宿舍,是采购人希望实现的合同目的,招标文件中将该认证作为评审因素,与合同履行有关,也与实际需要相适应,采购人有选择优质产品的权利。
根据以上查明的情况,本中心认为: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质疑事项4不成立;但采购需求中的部分技术参数设置存在不合理,质疑事项1、2、3成立。质疑人的质疑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一)规定,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6月9日
抄送: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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