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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2021年第1号)

2021-01-20 00:00:00

一、项目编号: 

GLZC2020-G1-990093-GXJZ 

二、项目名称:

 2020年第一批通用零部件及推进器、紫外消毒系统零配件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 桂林乐鼎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 桂林市七星区奇峰小筑秀峰苑11栋B-5-4号房            

   被投诉人: 广西江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汇金.时代广场1幢32层15号            

   相关供应商: 桂林市橙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 桂林市秀峰区西环二路187号            

   当 事 人: 桂林市橙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 桂林市秀峰区西环二路187号             

四、基本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16〕7号)的规定,现将本机关对“2020年第一批通用零部件及推进器、紫外消毒系统零配件项目”〔项目编号:GLZC2020-G1-990093-GXJZ〕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桂林乐鼎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奇峰小筑秀峰苑11栋B-5-4号房 法定代表人:郭光明 被投诉人:广西江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汇金.时代广场1幢32层15号 相关供应商:桂林市橙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秀峰区西环二路187号 。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就“2020年第一批通用零部件及推进器、紫外消毒系统零配件项目”〔项目编号:GLZC2020-G3-990157-GXZH〕的采购活动向广西江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投诉人向本机关投诉。经审查合格,本机关依法受理,并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处理,于1月20日依法作出了投诉处理决定。

 三、投诉事项 1、本项目A分标中标人桂林市橙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所投第1项轴承“22310CA/C2、7320、NU317”为SKF品牌产品,通过查询官方网站并电话及邮件咨询SKF生产厂家确认,并无上述几款型号轴承,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本项目A分标中标人桂林市橙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所投第1项轴承“5316”为SKF品牌产品,通过查询官方网站并电话及邮件咨询SKF生产厂家确认,并无上述几款型号轴承,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本项目A分标中标人桂林市橙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所投第1项轴承中“51310”为SKF品牌产品,通过SKF官方网站查询SKF的51310型号轴承的额定动荷81.9KN,未满足招标文件额定动荷≥86.5KN,该品牌轴承未达到产品数据参数要求,未满足招标的实质性要求。 4、本项目A分标中标人桂林市橙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所投第1项轴承中“6311-2Z”为SKF品牌产品,SKF的官方网站中6311-2Z的额定动荷是74.1KN,额定静荷是45KN,招标文件中轴承6311-2Z的产品数据要求额定动荷≥76.5KN,额定静荷≥47.5KN,该品牌轴承未达到产品数据参数要求,未满足招标的实质性要求。 5、本项目A分标中标人桂林市橙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所投第1项轴承中“6306-2RS1”为SKF品牌产品,通过SKF官方网站查询SKF“6306-2RS1”的极速转速:6300r/min,额定动荷:29.6KN,额定静荷:16KN,极限转速与额定静荷未达到产品数据参数要求,未满足招标的实质性要求。 6、本项目A分标中标人桂林市橙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所投第2项润滑油“MP-3润滑油”、“N46润滑油”、“L-CKD150”、“20W-50”、“15W-40”为SKF品牌产品,通过查询官方网站并电话及邮件咨询SKF生产厂家确认,上述产品型号均不存在。 7、本项目A分标中标人桂林市橙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所投第3项润滑脂“3#钙基脂”、“HP-R”均为美孚品牌产品,经向美孚厂家咨询,美孚不存在该产品。 8、本项目A分标中标人桂林市橙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所投第5项变压器油“1-10℃变压器油”为美孚品牌产品,经向美孚厂家咨询,美孚不存在变压器油该产品。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第二项“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第三十七条“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的规定 
   2、处理结果:鉴于本项目招标文件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投诉事项不再进行审查。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第二项“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第三十七条“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的规定,本项目废标,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 

六、其他补充事宜

    / 


 桂林市财政局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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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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