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自治区本级新增加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名单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3〕119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桂财采〔2006〕13号)的有关规定,通过公开征集、推荐与自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经财政部门培训合格拟对基本符合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条件的白正辉等457名同志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期间,如对专家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形式于2016年1月18日前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地址:桃源路69号广西财政厅,邮编:530021,联系电话:0771-5331544。公示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可以正式成为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经培训合格拟入自治区本级评审专家库人员名单公示见附件,正式入库名单以通过资质审查的为准。
2016年1月11日
-->
附件
本网发布内容已拥有版权或授权。如需转载,须获得书面授权,并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s://www.caigou2003.com)”及作者姓名,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准确性。否则,将追究侵权法律责任。
版权合作邮箱:liuhui#caigou2003.com(发邮件时#换为@)
正福易考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