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子公司可以参与同一个采购项目吗?
2022-02-07 14:11:45政采百科第38期:两家子公司可以参与同一个采购项目吗?
一个公司有两家子公司,这两家子公司可以参与同一合同项的政府采购活动吗?如果允许他们参加,会不会对其他供应商不公平呢?为了保证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政府采购相关法规的确对供应商有一些限制性的规定。在回答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这些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无效。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5.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只能由中小企业或微型企业参加。
从这些规定来看,都不能直接得出两家子公司不可以参与同一个采购项目的结论。即便是拿上面最有可能符合的第1条来说,如果两家子公司的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两家子公司之间也不存在直接控股关系,而且子公司和子公司之间通常也不存在管理关系,法律并不禁止他们参与同一个采购项目。
如果能够确定两家供应商为同一家公司的子公司,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作为一种线索,提醒评标委员会仔细排查两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是否有串通投标的情形,但不能仅仅以两家供应商为同一家公司的子公司就拒绝其投标。
好,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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