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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及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2021〕第21号

2021-11-09 00:00:00

公告概要

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及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云南省

公告正文


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及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2021〕第21号



一、项目编号:

云赛招字2021-267



二、项目名称:

玉溪师范学院《互联网+教师教育公共教学体系》采购项目


采购日期:

2021-07-16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昆明隆本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海源北路658号鼎易商务中心9幢B座1102室附2号

被投诉人1:云南赛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民族村昆明故城9幢

被投诉人2:玉溪师范学院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34号

相关供应商:盛云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77号金尚壹号大厦三十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为:1.中标供应商弄虚作假,骗取中标;2.评审过程中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分;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对我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进行答复。
本机关依法受理投诉并进行调查、审查和监督检查,作出投诉及监督检查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查清的事实,本机关认定投诉事项1、2、3成立。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次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就未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进行答复的问题予以整改;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三)(七)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中的问题限期改正。采购人、代理机构在本处理结果公告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整改报告报送本机关。





云南省财政厅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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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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