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子卖场不得限定或指定商品品牌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内蒙古自治区政采商城电子卖场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卖场)自2020年1月1日正式上线运营以来,在提升政府采购效率、促进政府采购简单化、便利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电子卖场中也出现了一些与当前政策制度、改革方向不相一致的情况或问题,为确保电子卖场采购活动依法合规、竞争有序,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从切实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执行、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得限定或指定商品品牌、严厉打击供应商恶意串通行为、加快电子卖场入驻管理改革步伐、切实加强电子卖场使用管理等六方面对加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监管工作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根据《通知》,采购人应切实担负起政府采购主体责任,紧密结合当年度集中采购目录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对于属于政府采购范畴的项目,政府采购预算要做到应编尽编,编实编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预算编报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和开展采购活动,严格执行“无预算不采购”政策,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开展采购,不得擅自改变已批复的预算金额和用途,切实增强政府采购预算的针对性和指导性,避免采购预算虚高、不实、不细等问题出现。
《通知》规定,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规定,依法依规开展电子卖场采购活动,不得出现以下情形:(一)要求供应商提供原厂授权或承诺、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或商品参数确认函;(二)要求原厂直接发货、本地厂商客户经理协助验收、原厂售后服务工程师上门验货或指定验收协助厂家;(三)变相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如:采购电脑时,要求定制开机 logo,开机显示“内蒙古****学院”字样,并且要求供应商保证完整包装不开封。
《通知》要求,采购人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的规定,采用“网上询价”、“家具馆网上竞价”交易方式在电子卖场进行交易时,不得指定商品的品牌、型号等,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
《通知》强调,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要求开展采购活动,禁止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禁止干预甚至控制投标、成交行为,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电子卖场运营管理机构将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电子卖场环境。
《通知》明确,加快推动供应商征集模式由“厂商授权”向“信用+承诺”方式转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征集过程中非必要材料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交,确需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要尽到合理审查义务,拓宽供应商征集入围渠道,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门槛,让更多供应商有机会参与到电子卖场采购活动中来,从根本上确保电子卖场竞争充分。鼓励有条件的盟市先行先试,守正创新,在实践中摸索出一批在全区范围内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稳步推进电子卖场入驻管理改革进程。
《通知》还要求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通知》(内财购〔2019〕1733号)“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已经明确采购规则电子卖场采购的,单项或批量金额未达到30万元的可直接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30万以上的,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可采取网上竞价、询价等方式采购”的规定,使用电子卖场开展采购活动,采购规则明确为电子卖场的,原则上应当通过电子卖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电子卖场满足不了紧急需求的,且单项或批量金额未达到30万元的采购项目,可按单位内控制度直接办理和实施采购)。据统计,应使用电子卖场采购未使用的自治区本级各预算单位361家,具体情况另文通知。
自治区本级各预算主管单位,盟市、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关注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公平、公正,维护平台良好形象和优化营商环境;要发挥监管职能,强化责任担当,尽快统计核实电子卖场使用情况,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单位)使用电子卖场依法依规开展采购活动,切实做到“应用尽用,应采尽采”。
政府采购领域首个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提供专业、权威、精准的政府采购政策解读、知识分享及招标采购信息,为政府采购各方参加人铺设一条信息高速通道,满足你随时随地的采购、生意需要。
政府采购信息网
本网发布内容已拥有版权或授权。如需转载,须获得书面授权,并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s://www.caigou2003.com)”及作者姓名,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准确性。否则,将追究侵权法律责任。
版权合作邮箱:liuhui#caigou2003.com(发邮件时#换为@)
正福易考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