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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亿元!雄安新区如何用财政补助资金?

2021-04-24 09:54:48

4月24日,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从财政部网站获悉,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下达2021年雄安新区建设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财预〔2021〕27号)(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按照中央财政对雄安新区规划建设起步阶段的财税支持政策要求,2021年中央财政应下达河北省雄安新区建设发展补助100亿元。

《通知》指出已通过《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雄安新区建设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财预〔2020〕141号)提前下达65亿元,此次下达35亿元。该项资金支出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9 其他支出”,项目代码Z195110010015。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并要求河北省在30日内提出有关直达资金分配到市县基层的方案报财政部备案。

财政部

​原文如下:

关于下达2021年雄安新区建设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

财预〔2021〕27号

河北省财政厅:

按照中央财政对雄安新区规划建设起步阶段的财税支持政策要求,2021年中央财政应下达你省雄安新区建设发展补助100亿元。其中,已通过《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雄安新区建设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财预〔2020〕141号)提前下达65亿元,此次下达35亿元。该项资金支出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9 其他支出”,项目代码Z195110010015。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你省在30日内提出有关直达资金分配到市县基层的方案报我部备案,待我部审核同意后再行下达到市县。

你省在向下级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项目,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可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也可以由直达资金监管系统按照中央直达资金、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比例自动拆分。

附件: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表

财 政 部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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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1 :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表.xls
作者:
邢海红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财政部 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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