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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老总配车 不得超过25万

2007-05-29 09:20:39

今后,成都市市属国企老总不能随意购置或更换公务车了。成都市国资委日前出台《关于规范监管企业车辆购置与管理的意见》,加强规范监管企业的职务消费。

《意见》指出,对各监管企业公务车辆实行分类核定。原则上企业主要领导用车相对固定,副职保证工作用车需要;企业二级法人(或分公司)领导班子公务用车按照车辆数少于职数的原则配备。国企负责人在任同一职务期间,5年内不得更换公务车。

对于亏损的国企,原则上不予审批新购车辆。原则上不配车到企业的部门。因特殊原因需要配备到企业业务部门的,由企业提出申请报市国资委审批。

成都市国资委称,今后,市属各监管企业一级法人公务车辆单车价格控制在25万元以内,二级法人公务车辆单车价格控制在20万元以内,其他工作用车原则上控制在12万元以内。各企业严禁购置超标准车辆。

各企业购置旅行车、越野车和商务车,需向市国资委提出申请。各监管企业在取得车辆购置批复后,一律在政府定点单位采购,不得擅自决定车型,购置车辆的价格不得高于政府采购价。

成都市国资委要求各监管企业制定车辆管理办法,并抄送相关部门备案。严禁公车私用,杜绝公车私户。企业老总不得私自驾驶公务车辆,企业班子成员自驾公务车辆需报市国资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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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杜成
    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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