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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买经济适用房 最多可获得政府补贴54000元

2009-06-10 11:11:33

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却选择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最多可获得政府补贴54000元。6月8日,郑州市房管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2009年购房补贴操作程序的通知》,对经济适用房的购房货币补贴做了详细说明。

郑州市房管局副局长贺明理说,这次补贴的对象是2007年12月31日前取得了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的家庭。补贴对象如果购买市内5区90平方米以内的普通商品住房,每平方米补贴600元;购买超过90平方米的房子,也按90平方米的面积补贴;购买不足90平方米的住房,按实际面积补贴。

“现在郑州市有17000多户家庭符合补贴的条件,预计会有10%~15%的家庭放弃购买经济适用房,选择货币补贴的方式。”贺明理说。

据了解,享受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者购买的商品住房,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未满5年上市交易的,必须全额退还按政策享受的补贴款项,所购房屋5年后才有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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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河南日报王晓欣&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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