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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原法院院长涉嫌受贿被公诉

2006-06-23 08:41:58

今天,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由淮南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阜阳市原政协副主席、中院院长刘家义涉嫌受贿一案。

刘家义,男,59岁,汉族,安徽阜阳市人,大学文化程度,中共党员。1983年10月任阜阳地委副秘书长,1989年11月任利辛县县委书记,1992年11月任阜阳地委政法委书记,1997年8月任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党组书记,同年12月任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04年4月任阜阳市政协副主席。

2005年9月28日,经阜阳市政协二届二十三次常委会决定,撤销其阜阳市政协第二届委员会委员资格,同时免去其阜阳市政协第二届委员会副主席职务。2005年11月23日,淮南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以涉嫌受贿罪对其立案侦查,同年11月25日被刑事拘留,12月9日被逮捕。

检察机关查明,刘家义曾利用职务之便,在干部调整、工作安排及工程建设中,收受他人财物共计94.35万元及90枚银元。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近期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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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任毅张安浩
    来源: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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