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充电设施建设规划大盘点
来源:《北京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
总体发展目标:到 2020 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互联互通、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有效保障 60 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充电技术创新取得显著突破,充电安全性、可靠性稳步提升。“互联网+充电设施”不断深入,引领全国充电设施商业模式创新。充电设施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充电服务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京津冀区域一体化的公用充电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有效保障居民绿色出行。
重点领域目标:到 2020 年,私人自用领域,基本实现“一车一桩”,满足私人小客车基本充电需求;社会公用领域,推进充电设施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形成全市范围(不含山区)平均服务半径小于 5 公里的充电网络;公共专用领域,高效利用社会公用充电网络,同时充分挖掘自有场站空间资源建设充电设施,在公交、物流、出租、环卫、旅游景区等专用停车场站新建充电桩约 1 万个,满足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重点区域目标:到 2020 年,城市核心区、通州新城、亦庄、延庆冬奥区域等重点区域充电服务半径小于 0.9 公里,建成全国电动汽车示范推广引领区和充电设施建设样板区。
[!--empirenews.page--]海南
来源:《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9-2030)》
充电桩方面,2019-2020年海南将新建充电桩6.5万个,至2020年累计达到7.0万个;2021-2025年海南新建充电桩26.7万个,至2025年累计达到33.7万个;2026-2030年海南新建充电桩60.3万个,至2030年累计达到94.0万个。
公共充电桩方面,2019-2020年海南新建公共充电桩0.8万个,至2020年累计达到1.1万个;2021-2025年海南新建公共充电桩5.1万个,至2025年累计达到6.2万个;2026-2030年海南新建公共充电桩10.4万个,至2030年累计达到16.6万个。
公共充换电站方面,至2020年海南公共充换电站累计达到160座;2021-2025年新建公共充换电站270座,至2025年累计达到430座;2026-2030年新建公共充换电站197座,至2030年累计达到627座。
[!--empirenews.page--]天津
来源:《天津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到 2020 年,建设各类充电桩超过 9.2 万个,力争达到 15 万个,满足约 16 万辆车的新增充电需求。其中:公交、环卫、物流、邮政快递等车辆专用充电桩超过 1.5 万个(公交车专用桩超过 2000 个,环卫、物流、邮政等车辆专用桩超过 1.3 万个);个人、企业、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用车、企业通勤客车自用充电桩超过 5.7 万个,力争达到 11.4 万个;公共交、直流充电桩约 2 万个(城际直流快充桩超过 180 个),按照 50 公里的服务半径基本覆盖途经我市的高速公路服务区;结合区域运营出租车建设若干座出租车充换电站。
[!--empirenews.page--]重庆
来源: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到2020年,重庆将新建3万个充电桩,其中包含1万个快充桩。预计在2020年,新能源汽车年产销20万辆,投放新车型超过20款。”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杨丽琼表示,接下来,将会以乘用车为重点,商用车为补充,“大小三电”本地配套能力为基础,健全新能源车产业发展体系。
[!--empirenews.page--]新疆
来源:《新疆“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
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疆新增集中式充电站180座,分散式充电桩13800个,以满足全疆28800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重点发展区域:到2020年新增充电站100座,分散式充电桩7300个,以满足该区域14200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2,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
主要推广区域:到2020年新增充电站60座,分散式充电桩5700个,以满足该区域12600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3,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
覆盖区域:到2020年新增充电站20座,分散式充电桩800个,以满足该区域2000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3,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5公里。
[!--empirenews.page--]湖南
来源:《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
到 2020 年 , 全省新增集中式充换电 站 415 座 , 分散式充电桩 20 万个 , 满足全省 22 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 同步推进长株潭、环洞庭湖、大湘南、大湘西区域内部充电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争取实现与国家层面的互联互通 , 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培育一批具有行业竞争力的整车制造、零配件生产及充电服务企业 , 力争到 2020 年全省电动汽车产业产值突破1000亿元。
[!--empirenews.page--]福建
来源:福建省发改委
到2019年底,福建省将建成电动车充电桩5.9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8516个,城市公交充电桩2435个,公路客运充电桩1108个,物流等专用车及电动作业设备充电桩22154个,私人充电桩2.5万个。
到2020年,福建省将建成各类充电桩28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约3万个,用以满足全省35万辆电动车的充电需求。
[!--empirenews.page--]河北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到2020年,基本建成车桩相随、适度超前、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具备满足为20万辆以上电动汽车(标车)充电的能力,在全省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以及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体系,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充电服务企业。
到“十三五”末,全省建设充电站1970座,充电桩65625个。其中,公用充电站1533座,充电桩25730个;专用充电站437座,充电桩39895个。
[!--empirenews.page--]云南
来源:《云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6-2020年)》
充电基础设施配置方面,原则上要求自(专)用电动汽车按车桩比1:1配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8。根据各类型电动汽车增长预测结果以及充电基础设施配置原则,到2020年,我省规划建设超过350座集中式充换电站,其中公共充电站74座以上,公交车充换电站100座以上,出租车充换电站62座以上,城际快充电站52座以上,环卫物流车专用充电站42座以上,景区充电站20座以上。
到2020年,我省规划建设超过16.3万个分散式充电桩,其中公务车与私家车用户专用充电桩14.8万个以上,居民小区9.9万个以上,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4.9万个以上,分散式公共充电桩1.5万个以上。
[!--empirenews.page--]广东
来源:《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6-2020年)》
到2020年,全省建成集中式充电站约1490座,包括:公交车充电站590座、出租车充电站170座、物流环卫等专用车充电站300座、公共充电站330座、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建成城际快充站100座;建成分散式充电桩约35万个,包括:公共机构专用充电桩约7万个、公共充电桩约8万个,私人乘用车专用充电桩约20万个,满足全省约41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实现电动汽车“走遍珠三角,通达各地市”。
充电设施基本覆盖珠三角地区,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5,城市核心区服务半径不超过0.9千米;粤东西北地区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7,城市核心区服务半径不超过2千米。以高速公路网为基础加强充电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充电网络通过城际快速充电站从珠三角地区辐射至粤东西北地区,形成京港澳G4(韶关-广州-珠海)、沈海G15(潮州ˉ广州-湛江)、广昆高速G80(广州-云浮)、长深高速G25(深圳-梅州)“一纵一横两辐射”充电干线,充电网络连通各地市及周边省份。
[!--empirenews.page--]安徽
来源:《安徽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0年)》
至2020年,为满足20万辆以上电动汽车充电需求,根据不同应用领域电动汽车配置要求,建成公交车专用充换电站200座,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100座,城市公共充电站130座,分散式公共充电桩3万个,公务车与私家车分散式自用充电桩15万个,城际快充站170座,计划总投资100亿元。预计2017—2020年新增用电量33亿千瓦时,替代燃油300万吨。
2017—2020年,重点建设公交、环卫、物流等城市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基础设施,优先在公交站场、出租车站场、大型商城、超市、文体场馆、工业园区、旅游风景区等选取具有示范作用的公共场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启动老旧小区车库配电设施改造。完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持续推进互联互通平台建设。充电服务全面覆盖全省各市及省内、省际高速路段,充电网络全面形成,基本满足电动汽车发展需求。2017年起,新建住宅小区车库应具备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新建公共停车场充电桩须按比例配置。
合肥、芜湖作为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城市,是我省充电基础设施重点发展地区,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7,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其余各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2,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力争小于2公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参照试点城市配置标准开展建设。
[!--empirenews.page--]陕西
来源:《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 )》
积极贯彻国家发展战略,落实国家各项推动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发展的政策;结合陕西省实际情况,按照适度超前原则建设充电基础设施,预测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电站超过454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9.44万个,以满足陕西省1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优先建设公交、出租及环卫与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新增超过107座公交车充电站、78座出租车充电站、67座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
积极推进公务与私人乘用车,结合居民区与单位停车位配建充电桩,新增超过7.69万个用户专用充电桩,以满足基本充电需求。鼓励有条件的设施对社会公众开放。
合理布局社会停车场所、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按照适度超前原则,新增超过84座城市公共充电站与1.75万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以满足临时补电需要。
结合骨干高速公路网,主要建设以西安为中心的“米”字型城际快充网络,新增118座城际快充站,基本满足城际出行需求。
[!--empirenews.page--]吉林
来源:《《吉林省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
预计在“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增充换电站119座,其中:公交车充换电站18座,出租车充换电站15座,物流环卫等专用车充电站7座,城市公共充电站42座,城际快充站37座;新增充电桩将达到87526个(不含现有67个充电桩),其中:分散式公共充电桩8363个,公务与私人乘用车专用充电桩79163个。
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电网负荷特性。加大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为电动汽车大规模市场应用提供充电基础设施保障。落实国家财政扶持政策,合理规划充换电站建设,抓紧制定出台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奖励办法,并加强宣传引导,调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参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同时,积极推进更换电池与智能电网结合技术,使充电可控化,最大程度改善负荷特性。
[!--empirenews.page--]内蒙古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到2020年,全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善,新建公共充电站不低于50个,新建各类充电桩不低于35000个。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固定、移动充电设施建设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应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
[!--empirenews.page--]江苏
来源:《江苏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
到2020年,累计建成充换电站约1600座,充电桩约17万个,力争建成20万个,车桩比基本达到1∶1,力争年充电量达到30亿千瓦时。
[!--empirenews.page--]宁夏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6年—2020年)》
根据需求预测结果,按照适度超前原则明确充电设施建设目标。到2020年,新建集中式充换电站101座,分散式充电桩1.36万个,以满足全区12147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积极建设中卫市沙坡头区充电设施示范工程,2016年至2018年建成充电站30座,充电桩700个。银川市、吴忠市、石嘴山市、固原市根据实际加紧规划和示范项目建设。到2020年,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7,银川城区充电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各地市县城区充电服务半径小于5公里。
到2020年,私人自用领域实现“一车一桩”,满足私人小客车基本充电需求;社会公用领域,推进充电设施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建成统一的充电服务平台;公共专用领域,充分挖掘自有场站空间资源建设充电设施,在公交、物流、出租、环卫、旅游景区等专用停车场站新建充电桩,满足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empirenews.page--]贵州
来源:《贵州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
到2020年全省建成集中式充电站160座、分散式充电桩过8.5万个,满足1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优先发展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推动用户居住地、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城市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加快示范推广地区充电网络建设,推动城际快速充电网络建设,大力推动旅游景点及高速公路充电服务网络建设。
[!--empirenews.page--]河南
来源:《河南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省建成各类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1000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10万个,满足超过35万辆电动汽车(标准车)充电需求;建成省域内国家和省级高速公路全覆盖的城际快充网络,基本满足全省电动汽车城际出行和省外过境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形成“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的产业体系,发展一批在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充电服务企业。
重点区域发展目标:在列为加快发展区域的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新乡市、焦作市、许昌市优先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加快高校、医院、文体场馆、驻车换乘枢纽、机场、火车站、城市公路及轨道交通高架下已有停车场等分时租赁网点布局,积极发展分散式公共充电桩,建成6个城市之间的城际客运充电设施网络。
重点领域发展目标:加大财政资金等各类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公交、旅游景区通勤、公务、物流、租赁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设施建设。到2020年年底,全省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换电站占全省集中式充换电站的比例达到70%。
[!--empirenews.page--]四川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到2020年,初步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布局合理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全省新建集中式充换电站600座以上,分散式充电桩27万个以上,满足23.8万辆以上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达到作为国家电动汽车示范推广地区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要求,基本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
[!--empirenews.page--]山东
来源:《山东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
按照“车桩相随、适度超前”的原则,到 2020 年,全省建成充电站 920 座、充电桩 35 万个,基本形成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未来全省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建成“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智能服务平台,实现各企业、各平台之间设施、信息、支付的互联互通,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基本形成全省一体化公共充电服务网络,有效保障居民绿色安全出行;探索建立适合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商业模式和市场服务体系,充电服务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充电基础设施生产、运营企业,产业竞争力实现提升发展。
[!--empirenews.page--]青海
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建设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到2020年,建成充换电站40座,充电桩2万个,届时满足2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empirenews.page--]山西
来源:《山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
2020年末,建成由343座集中式充(换)电站(其中:283座城市集中式充换电站、60座高速城际快充电站)、19万个分散式充电桩、1个充电智能服务平台构成的覆盖全省、布局合理、高效智能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推广重点城市(太原市、晋城市和晋中市)核心区域平均服务半径不超过1公里,其他城市核心区域力争小于2.5公里,高速公路平均服务距离不超过50公里,满足全省电动汽车的充(换)电需求。
[!--empirenews.page--]浙江
来源:《浙江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三五”发展规划》
到2020年,新建集中式充换电站800座以上、分散式充电桩21万个以上,具备满足23万辆以上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的能力.
[!--empirenews.page--]湖北
来源:《湖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6-2020年)》
以满足城市电动汽车需求为出发点,坚持能源互联网先进发展理念,采用智能电网先进技术,建立电动汽车互动服务平台,实现友好开放的全方位、多元化服务体系,建设充电站410座,充电桩约19万个。加大充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保障充电设施无障碍接入,确保电力供应畅通无阻,满足充电设施运营要求。
[!--empirenews.page--]广西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
到2021年,基本建成与电动汽车拥有量相适应的车桩相随、适度超前、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具备基本满足为全区电动汽车充电的能力,在全区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
依托公共服务领域自有停车场、站(位)建设专用充换电设施,到2021年,基本满足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在居民住宅小区停车位、单位内部停车位加快推进以交流慢充为主的自用充电桩或充电插座建设,到2021年,基本满足普通电动乘用车充电需求。依托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路边临时停车位发展以直流快充为主、交流慢充为辅的公用充电设施,适度建设独立占地充换电站和其他类型充换电站,到2021年,基本满足电动汽车补充充电需求。以高速公路服务区为重点,全面推进城际快充站建设,到2021年,基本满足城际交通充电需求。依托现有及新建的加油站、加气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站内发展以直流快充为主的充电设施,到2021年,基本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内的加油站配套建设充电设施。依托广西省级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及监管平台,2019年6月底前,组建广西电动汽车充电联盟,搭建交流平台,加强运行管理,提升充电设施利用效率。
[!--empirenews.page--]江西
来源:《江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根据需求预测结果,按照适度超前原则,明确“十三五”期间我省充电设施建设目标。到2020年,我省将建成各类充电站260座,各类充电桩100600个,以满足全省1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empirenews.page--]甘肃
来源: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到2020年,初步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布局合理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3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达到作为国家电动汽车示范推广地区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要求,基本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
[!--empirenews.page--]上海
来源:《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
至2020年,全市充电桩运营服务规模超过21万个,基本满足26万新能源汽车的充电服务需求。全市高速公路服务区每处布置不少于4个直流充电桩,未来结合需求逐步增加配建数量。按照每2000辆新能源汽车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
[!--empirenews.page--]
辽宁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化辽宁”工作方案》
按照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原则,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基本满足电动汽车充换电需要。以沈阳、大连两市为重点,在城市公共服务领域、单位停车场、住宅小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等重点区域加快建设充电设施。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
[!--empirenews.page--]黑龙江
来源: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
按照“因地制宜、快慢互济、经济合理、适度超前”的要求,根据各地发展实际,做好充电设施专项规划,将专项规划有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加大公共资源整合力度,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完善充电设施特别是独立占地的充电设施布局,明确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中充电设施的建设比例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当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
[!--empirenews.page--]西藏
来源:《西藏自治区“十三五”节能减排 规划暨实施方案》
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格公务用车油耗定额管理,提高节能汽车与新能源汽车比例,积极推动公共机构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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