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舍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新风机 罚款169万元
采访过程中,专家并未就此作出明确答复,但建议采购其他按照国标生产的品牌。几天之后,该专家又发来一份有关兰舍的行政处罚公告。
公告称,3月初,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公布上海兰舍空气技术有限公司擅自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管道换气扇(新风机)案。违法主要事实为兰舍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管道换气扇(新风机)。
经查,兰舍自2016年12月19日至2017年10月31日共委托生产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管道换气扇(新风机)21500台,销售17779台,库存3721台(含抽样送检12台),销售金额(不含税)10448346.5元,违法所得1596037.13元。
兰舍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0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1696037.13元。
据悉, 2017年,兰舍参与了郑州市中小学(幼儿园)试点安装新风净化系统选聘供应商采购项目投标;2016年,兰舍中标安阳工学院综合实验室设备项目新风系统,共2套,每套2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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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兰舍空气技术有限公司擅自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管道换气扇(新风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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