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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车采购有标准 特殊需求须审批

2015-03-01 11:28:15
编者按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缺乏执法执勤车的配备标准。2011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的新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指出:执法执勤用车编制由财政部门会同公安、国家安全、司法和纪检监察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主管部门,根据车辆保障装备标准和工作需要决定。执法执勤用车除涉及特殊用途和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依照一般公务车标准配备。

同年6月份财政部印发《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核心内容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原则上配备1.6L、12万元以内或其他小型客车,因工作需要可以配备“双18”以内的轿车或其他小型客车;越野车应控制在2.5升、25万元以内;客车不能超过30万元(16座)或45万元(16座以上)。

那么,新标准能否满足执法执勤部门的工作需要?各执法部门又有什么看法?本期《政府采购信息报》推出“执法执勤车配备标准探讨”专题报道,邀请了7位执法部门相关领导展开讨论,供读者参考。

邀请嘉宾: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副主任  伊赛平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处长 王涛

国防科工局机关服务中心行政处调研员  韩勇军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  王湖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采购办公室主任  林继良

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副处长  张大勇

重庆市司法局调研员  王智国


集中采购为基层分忧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副主任伊赛平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副主任  伊赛平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前身是公安部012单位驻沪办事处,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今年6月7日,公安部上海器材站正式更名为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主要负责公安部以及省级公安机关警用车辆、装备物资的集中采购工作。

伊赛平介绍,多年来,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为各地公安系统采购20多万辆执法车,为国家节约经费近20亿元。随着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每年为全国公安系统采购执法车3万辆左右,去年由于受公务车治理、限制采购等因素影响,采购数量有所下降,但仍然采购了2万多辆,预计今年全国公安系统采购执法车的规模将超过3万辆。

到目前为止全国共有30多个省市的公安机关的警用执法车采购通过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来进行,每年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都会组织警用车竞争性谈判采购,由于集中了规模优势,厂商价格和服务方面的优惠较大。

“各地方上的公安机关从我们这里采购警用车可以说是省事、省力、省钱,除了价格比市场价便宜外,各地公安机关采购警用车从下单到提车一般在一个月左右,非常便捷。”伊赛平说。

(葛胜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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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葛胜征王巍张小莎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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