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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近三成公共停车场被改作他用 空置现象严重

2011-10-12 13:48:54
  深圳首个城市交通白皮书的“亮相”,让“停车费”再次成为焦点。有市民在深圳新闻网论坛上提出:“公共停车场的空置率和被改用率高到惊人,这边是公共停车场遇冷没人停,那边是市民扎堆路边停。”——网友“凝聚”晒帖,引来众多网友“围观”。不少网友指出,相当一部分公共停车场在改造之后并没有发挥原本的停车作用,而是被改作了其他用途,这也导致路边停车的问题更为突出。

网友反映情况是否属实?公共停车场的空置率到底多大?又究竟有多少被改为其他用途?近日,记者走访深圳多个小区后,发现公共停车场空置或改用现象严重。与此同时,记者找到了一份市国土和规划委员会公布的今年上半年的公共停车场普查数据:全市近三成公共停车场被改作他用。

记者调查

公共停车场空置和“被改用”情况严重

作为一个老社区,福田区景新花园车满为患,往往还没到下班时间,路边便已经停满了车辆。老住户邓原告诉记者,“如果下班时间稍晚,想找个车位都难。”

真的没有停车位了?其实,这里的住户都知道,小区里有个景诚园综合停车场。

昨日下午3时许,记者来到该停车场。停车场有4层空间,但转了一圈,车场内难以见到几辆停放的车,大部分位置都是空置的,只在停车场4楼看到集中停放有5辆车,但均用塑料车套盖住,上面落满灰尘,到处可见蜘蛛网,看来停了很久了。

停车场值班保安以为记者是前来咨询停车场收费的车主,马上热情地向记者介绍停车场情况。他表示,停车费每月450元,很适合小区内住户停车。“最忙的时候也有至少半层是空的,根本不用担心没有车位”。

记者注意到,该停车场一楼已经成了菜市场,三四楼各有一半面积改为了写字楼。 一位清洁工告诉记者:“这本来就是停车场,老早之前就改造成写字楼了。”

其实,被改为其他用途的停车场并非只有景诚园综合停车场。同样位于景田片区的宏浩景田公共停车场的“境遇”也差不多——稀稀疏疏地停有几辆私家车,与小区路边密密麻麻的车辆形成鲜明的对比。

记者调查了解到,近年来,为了缓解停车难的矛盾,深圳下大力气投入和建设了一批与之相关的民生工程,包括开放1.7万个临时停车位供市民停放车辆,同时也在有条件的居民小区附近改造综合楼停车场以缓解小区停车压力。相当一部分综合楼停车场在改造之后,并没有发挥原本的停车作用,而是被改为了其他用途。

以景田片区为例,停车位的严重不足已经造成了该片区微循环道路严重堵塞,在新洲路辅道边上,小区居民的违停车辆随处可见。

公共停车场“收费太贵”

公共停车场收费一览

(工作日小型机动车)

一类收费地区

第一小时15元,第一小时后1.5元/半小时;

二类收费地区

第一小时5元,第一小时后1元/半小时;

月停车费 400多元

三类收费地区

5元/天;非工作日有所降低。

为什么综合停车场“遇冷”,市民偏爱路边停车呢?记者发现,对此网友和市民均指称“收费太贵”,网友“meiyoujiqing”表示,这都是停车场高额收费惹的祸。

市民邓原算了笔账:记者调查的被改用停车场大多都是二类收费地区,每月停车费为400多元,但是小区露天车位每月才100多元,贵了将近300元,一年下来就是三四千元,这对于工薪族来说,是笔不小的开支。“就算是和小区200元的地下车位月租来比较,仍然有200元的差距,更何况,选择在综合楼停车,还需要步行几分钟进入小区。”他认为,综合停车场价格和位置都不占优,如何能吸引市民进入停车?

与近年来我市提高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相对应的是,自2007年咪表路边停车收费项目停止后,不少路段实行路边停车“免费”,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习惯路边停车。

公共停车场被挪用的情况也得到市人大代表的关注。市人大代表郑金雄在《关于杜绝社会公共停车场改变用途的建议》中指出,有些社会公共停车场被擅自改变功能,改变了土地用途,违法且损害了公共利益。市人大代表杨勤等也建议,对全市的综合楼停车场进行普查,对非法改变用途的经营者进行处罚并勒令其恢复原功能,加大对综合楼停车场周边的违章停车行为的处罚力度,保证综合楼停车场的正当经营。

26%社会公共停车场擅自改变功能

根据《深圳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已建成的公共停车场挪作他用。

据调查,全市42个社会公共停车场, 有11个存在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情况,占全市社会公共停车场总数的26%,主要集中在福田区,该区26个社会公共停车场中有10个存在擅自改变使用功能进行商业经营情况,占全区社会公共停车场总数的38.5%,且主要集中在二类收费地区。

市查违办:

整治效果不理想

针对部分社会公共停车场不能切实发挥作用的情况,今年上半年,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在对全市公共停车场使用情况进行普查的同时,还加大了行政执法力度,对擅自改变停车场使用功能情况进行整治。该委辖下的市查违办,要求各区查违办近期对公共停车场普查中发现的存在改变使用功能情况的社会公共停车场进行查处整治,恢复原来功能,并于6月30日前将查处整治情况反馈市查违办。

如今,整治期早已过去,查处整治情况怎么样呢?市查违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相关规定,擅自改变停车场功能或擅自将停车位挪作他用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进行行政处罚。但截至目前,真正得以整治的少之又少。“很多都已成了历史遗留问题,有些单位的不配合使得整治工作难之又难。”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将完善公共停车场等

公共配套设施建设

市国土委员会认为,造成空置与被改用的原因之一是,出于运用价格杠杆缓解交通压力等因素考虑,深圳市于2005年提高了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部分工薪阶层感觉难以承受,图方便贪便宜采取路边停车。

此外,在公共停车场在空置率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或管理单位为追求经济效益,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用作培训、办公、饮食、仓储等用途。

全市每年停车位的增加远不及机动车的增加数量,机动车总量和实际提供的停车泊位数量有巨大的差距。目前,该委正从社会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角度,积极改善停车环境。注重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缓解停车难问题。在未来的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项目中,提高停车位配建指标,完善公共停车场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我市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中已确定福田中心区、华强北商业区、罗湖商业中心区、宝安中心区、前海中心区、龙华新城、光明新城、南山商业文化中心8个片区为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功能区的开发重点,优先安排建设地下停车库、轨道等设施。据悉,深圳或将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在停车难地区,特别是商业繁华路段规划建设立体停车场,提高城市空间利用率。

记者了解到,市国土和规划委员会已致函市交警局,告知我市公共停车场改变功能普查情况,希望市交警局依据职责研究开展查处工作,打击公共停车场内的非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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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谢银波实习生何艳
    来源: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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