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探索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有效管理方法
目前,江西省上饶市市本级共有6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其中一家为上饶市政府采购中心,其余5家为社会中介机构。
除此之外,另有两家社会中介机构正在申报在上饶市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资格,县区中的婺源、广丰、弋阳也已各有一家经江西省财政厅审批具有乙级政府采购代理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
面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数量的不断增加,加强对这一政府采购重要当事人的监管就成了上饶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上饶采购办”)的当务之急。
因此,上饶采购办在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级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摸索出了有针对性的管理方法,促进了上饶市的政府采购代理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落实制度 加强监管
今年上半年,江西省财政厅先后出台了《江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行为规范》、《江西省政府采购程序规范》、《江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并修订了《江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这些制度的出台,给上饶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管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上饶采购办主任张进良介绍说,他们先是结合本市工作实际,从采购业务规程、服务质量、基础工作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加强监管的措施,同时要求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要求,逐步完善内部制约机制。
针对个别代理机构依法采购意识淡薄,为迎合采购人发现问题而不敢披露等现象,上饶采购办坚决进行严格监管,以制度规范进行宣传教育,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强化监督考核 规范代理行为
张进良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他们十分赞同严格的监督考核是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管的有效手段,在《江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的指导之下,制定符合自身实际且切实可行的具体考核方法和措施,完善考核评估体系,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规范、违规行为处罚、市场退出机制等方面加以细化。
张进良表示,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管和考评,可以增强他们的自我约束力和自我完善意识;明确哪些“雷池”不能越,哪些禁区不能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迁就采购人、低收费招揽业务、提高投标资格条件等行为就会被逐渐杜绝,政府采购代理市场竞争因此会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加大培训力度 提高业务技能
近两年,上饶采购办着力加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定期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班。通过培训,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系统地了解和掌握了政府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组织形式、采购程序以及其他相关业务知识,代理业务水平获得了明显的提升。
更为重要的是,在上饶采购办的着力教育培训之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明显提高了。各社会代理机构也纷纷制定本单位从业人员的专业岗位任职要求,明确执业道德和执业规范。
上饶采购办表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仅提升业务水平还不够,同步提升职业素养才能够带动政府采购代理工作的均衡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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