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政府采购领域都有哪些大事发生?
2024年上半年,国务院将对营商环境建设开展实地督查、财政部将提供全国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一站式”查询服务、第八种政府采购方式开始施行……上半年政府采购还有哪些大事发生?

2月1日,从中国政府网了解到,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征集影响营商环境建设5个方面的问题线索及意见建议:一是阻碍市场准入和退出方面的问题线索 二是妨碍市场公平竞争方面的问题线索。三是影响政务服务和行政效能方面的问题线索。四是侵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方面的问题线索。五是影响扩大开放方面的问题线索。同时征集对政府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方面的意见建议。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7号,以下简称《意见》),加快构建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为高质量发展厚植绿色低碳根基,助力全面建设美丽中国。 在完善再生材料推广应用机制方面,《意见》明确:完善再生材料标准体系。研究建立再生材料认证制度,推动国际合作互认;开展重点再生材料碳足迹核算标准与方法研究;建立政府绿色采购需求标准,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再生材料和产品纳入政府绿色采购范围;结合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开展再生材料应用升级行动,引导汽车、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企业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鼓励企业将再生材料应用情况纳入企业

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5号),对于行政执法中的罚款行为,要求进一步提高规定的立法、执法质量,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 《意见》明确,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但未设定罚款的,规章不得增设罚款。法律、法规已经设定罚款但未规定罚款数额的,或者尚未制定法律、法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依法先以规章设定罚款的,规章要在规定的罚款限额内作出具体规定。规章设定的罚款数额不得超过法律、法规对相似违法行为规定的罚款数额,并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对8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13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改为第十八条,修改为:“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据中国政府网微信公众号3月14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将在今年4月赴有关省份,针对营商环境相关问题进行实地督查。 具体核查以下几方面问题:企业业在办理迁移或者注销业务时,是否遇到被故意拖延等情形;企业在参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过程中,是否遇到有关地方以注册地、所有制等条件进行排斥限制,甚至指定供应商的情形;企业是否遭遇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或有关单位和人员吃拿卡要等情形;企业在办证、办事过程中,是否遇到政务服务不便利,有关单位在规定程序和材料之外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的情形;企业在和有关地方政府签订合同并履约后,是否遭遇当地政府以各种借口不兑现承诺的情形等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的通知发布。 其中关于招标投标方面,《行动方案》提出,清理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和政策措施。及时处理经营主体反映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资质许可、标准制定、享受补贴等方面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歧视行为,对责任主体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加快制定出台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内外资企业生产的符合标准的产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2024年2月23日国务院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生态保护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条例》提出,国家建立健全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推进绿色产品市场建设,实施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建立绿色采购引导机制。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7号,以下简称《意见》),加快构建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为高质量发展厚植绿色低碳根基,助力全面建设美丽中国。 在完善再生材料推广应用机制方面,《意见》明确:完善再生材料标准体系。研究建立再生材料认证制度,推动国际合作互认;开展重点再生材料碳足迹核算标准与方法研究;建立政府绿色采购需求标准,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再生材料和产品纳入政府绿色采购范围;结合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开展再生材料应用升级行动,引导汽车、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企业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鼓励企业将再生材料应用情况纳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规定,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下列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的内容:一是限制外地或者进口商品、要素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本地经营者迁出,商品、要素输出;二是排斥、限制、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经营或者设立分支机构;三是排斥、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四是对外地或者进口商品、要素设置歧视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或者补贴;五是在资质标准、监管执法等方面对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经营设置歧视性要求;六是其他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的

4月24日,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24〕13号,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政府采购领域将新增一种采购方式——合作创新采购。第八种采购方式的出台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支持应用科技创新,推动政府采购与科技创新的深度融合。 《办法》分为总则,需求管理,订购程序,首购程序,研发合同管理,争议处理、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共四十二条。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4年4月22日下午3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财政部副部长王东伟、国库司司长李先忠、预算司司长王建凡出席发布会,介绍2024年一季度财政收支情况,并答记者问。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已在全国广泛实施,那么如何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时效性,以更高效地支持中小企业呢?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日前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印发《关于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开通批量获取政府采购信息权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宣布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开通批量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权限,进一步便利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进行政府采购融资,从而有力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推动经济平稳有序运行。 根据《通知》,银行业金融机构现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主网,即“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或直接访问指定网址,实现政府采购信息的批量获取。这些信息将作为政府采购中标、

日前,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信息查询使用便利度的通知》(财办库〔2024〕30号,以下简称《通知》),加强全国政府采购数据共享共用,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信息查询使用便利度。 《通知》要求,自2024年4月1日起,中国政府采购网地方分网(以下简称地方分网)应当将本地区全部政府采购项目(含低于500万元的项目)的各类公告和公示信息推送至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主网(以下简称中央主网)发布。中央主网提供全国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的“一站式”查询服务。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提高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比例有关要求,做好2024年中央预算单位预留份额填报和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财政部办公厅1月5日印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预算单位2024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3〕24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4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3〕252号)。 两个通知要求各部门指导所属预算单位在2024年2月20日前,填报2024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预留比例不低于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的10%。具备条件的预算单位,可适当提高预留比例,鼓励按照15%的比例预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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