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1月1日起,吉林省财政厅新印发的《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开始执行,物业管理服务(指办公场所或其他公用场所水电供应服务、设备运行、门窗保养维护、保洁、绿化养护等的管理及服务,包括,住宅物业管理服务:住宅小区、住宅楼、公寓等物业的管理服务,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写字楼、单位办公楼等物业管理服务,车站、机场、港口码头、医院、学校等物业管理服务及其他物业管理服务),被纳入集中采购目录。
吉林省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货物和服务项目为200万元。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省和市(州)级单位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50万元,县(市)级单位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30万元。
通过对比发现,2024年集采目录及标准中的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与《吉林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中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