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的通知》(发改体改〔2021〕1670号)有关工作要求,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地方发展改革委和第三方机构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情况进行排查处理,形成《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及处理情况(第4期)》(发改办体改〔2022〕907号),现予通报。
该通报包括的具体案例包括禁止特定企业以外参与本地区经营活动;限制小规模企业进入本地市场从事经营活动;通过“招标+协议”的方式变相增设市场准入条件等。值得注意的是本期通报的23则典型案例中有15个为禁止特定企业以外的共享单车市场主体在本区运营的情况,值得各地警惕。以下为通报完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