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应当加强对采购需求的形成和实现过程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这是采购人的主体责任之一。
王颖介绍,河南省检察院在2018年成立了政府采购科,抽调业务精、能力强的人员专门负责。针对之前系统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职责不清晰、衔接不顺畅等问题,省检察院形成了不同的政府采购流程图,明确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强化了内部控制制约,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首先,明确责任分工。河南省检察院根据各部门职能,形成“项目责任部门提出需求、参数——资产部门核实资产配备——财务部门审核提出预算报党组研究——采购部门组织招标、资料归档——项目责任部门牵头验收----监督部门重点环节监督”的责任分工,环环传导压力,做到环环都有责任人,人人都挑责任担,强化了内部控制制约。
其次,细化衔接重点。河南省检察院明确政府采购各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要求,需要向下个环节移交的资料和自身需要留存的资料,标准达不到、资料不齐全的,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再者,重点项目引进专家评审论证。例如,在计财处直接负责的服装招标采购中,为了更好地提出面料的技术参数,专门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了服装类专家论证,借助外脑,论证提出了更加合理的参数需求。
负责政府采购工作,必须时刻在廉洁自律方面保持警惕,王颖介绍,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项目,我们会提前向检务督察部门送交《商请监督函》,告知拟采购的项目、采取的方式、开标的时间地点和联系人等,商请检务督察部门派员监督。同时,我们会及时公开招标公告等政府采购文件,主动接受外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