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小额零星采购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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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
湘财购函〔2024〕17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小额零星
采购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省直各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小额零星采购活动,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实现“优质优价”采购目标,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界定采购范围
本《通知》所指“小额零星采购”,是指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在一个财政年度内,各预算单位不得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同类别的货物、服务或工程进行拆分导致每个采购项目均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来规避政府采购。
二、切实加强内控管理
预算单位应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把小额零星采购纳入内控管理。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履行好采购人对采购需求和采购结果负责等主体责任。
三、规范小额零星采购
主管部门统筹本部门(系统)采购预算、采购需求,合理确定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批量集采等)。预算单位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和内控制度自主选择在电子卖场或电商平台、实体商店组织实施采购活动。
湖南省财政厅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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